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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请(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2 10:09:53 发布人:吴琦聪 阅读量:251

各年级:

  接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开展2025年度(2025-2026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比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 浙江省内各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本专科(含高职)生、研究生;

  2. 在省外高等院校就读的浙江籍残疾人博士研究生;

  3. 浙江省内自学成才并发挥特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残疾人。


二、奖励等级和条件

  根据《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附件1),“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成长奖和自强奋进奖:
1.特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博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
2.一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院(系)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
3.二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院(系)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
4.三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
5.成长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本科生。
6.自强奋进奖:在浙江省内工作,在相关领域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颁发证书的优秀残疾人;浙江省内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或曾获得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现已毕业的残疾人,在浙江省内合法自主创业的。

特别说明:校级单项奖学金视同院(系)级奖学金,以此类推;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视同班级荣誉;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或省(市)级有关部门或团体主办,具有一定参与面和影响力的课外科技竞赛或文体类竞赛获奖的,视同校级以上荣誉;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SCI、SSCI、EI、ESTP等收录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视同校级以上荣誉;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以外专利的,视为校级荣誉。除奖学金及其他奖励外,申报者亦可提交申报周期内取得的竞赛成果、学术成果、发明专利等相关证明材料,一并纳入奖学金申报依据范畴,仅限上一完整学年(每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内取得。

三、申请方法及推荐说明

  凡符合上述中所列条件的残疾人学生,按照下列程序申请:

1.2026级新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2.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成长奖: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直接向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上报推荐;
3.在校或曾受过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现已毕业的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可推荐为自强奋进奖。在校残疾人大学生自主创业的,则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审核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由学校直接向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上报推荐。
4.本科生若上一年度没有获得任何奖励或荣誉称号推荐评成长奖,硕士生若上一年度没有获得任何奖励或荣誉称号推荐评三等奖,博士评特等奖。
5.本人申请,须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本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25/2026学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开具获奖证明);凡在一个年度内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奖申请推荐。

四、上报时间

  申请材料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报送。学院上报时包括如下材料: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所申请奖项的残疾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及相关奖励和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申请表需同时上报纸质稿和电子稿,其他材料需提供纸质稿。纸质稿于10月26日中午12点前提交至屏峰校区计算机学院学工办(计D423),电子稿以“学院+康恩贝奖学金”命名发送至wuqicong@zjut.edu.cn。


2026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表.docx

计算机学院资助管理工作小组

2026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