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运动会运动员奖励办法(2022年修订)

发布时间:2022-11-15 01:44:00 发布人:张苗苗 阅读量:251

计算机学院运动会运动员奖励办法

一、奖励原则

(一)计算机学院运动会运动员奖励办法,旨在激发青年斗志,增强体育锻炼精神,鼓励我院学生积极参加校级运动会为目标。

(二)计算机学院运动会运动员奖励办法应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定量与定性相结合,以运动会最终项目得分为主。

二、个人单项奖

个人单项奖指运动会当天参与个人项目并获得前八名的个人成绩,不包括团体接力赛。

个人单项奖金(元)=个人得分*75

注:若出现破纪录分数翻倍的情况,个人单项至多奖励1000元。

三、团体接力赛奖

团体接力赛包括男子4*100m接力、男子4*400m接力、女子4*100m接力、女子4*400m接力、男女混合泳8*50m接力。

团体接力赛奖金(元)=初始得分*1.5*75

团体接力赛奖金不直接奖励个人,作为运动会慰问品及补助品报销补贴。

四、团体项目奖

团体项目奖包括各类为运动会加分的院赛,分别是三倍计分比赛:足球、排球、男子篮球、身体素质(男子引体向上)、身体素质(女子仰卧起坐)。

两倍计分比赛:女子篮球、男子羽毛球、网球、女子羽毛球、男子乒乓球、女子乒乓球、男子木球、女子木球。

两倍计分比赛奖金(元)=初始得分*1.5*75

三倍计分比赛奖金(元)=初始得分*2*75

团体项目奖金会直接发放到团队负责人手中,由团队负责人分配给团队每位成员。

五、附则

(一)计算机学院运动会运动员奖励将由体育部直接根据运动会得分情况统计,并提交给团委学生会指导老师审核提交。

(二)各项比赛初始得分均为9、7、6、5、4、3、2、1。

(三)本办法自2022年浙江工业大学第三十三届运动会起实施。

(四)本方案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团委学生会所有。


附件:计算机学院运动会运动员奖励办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