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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专栏

发布时间:2021-09-29 03:24:00 发布人:张苗苗 阅读量:1237

全体学生:

    为鼓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优良品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教务处的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20/2021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 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勇于进取;

3、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和校纪校规;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和创新实践活动,获得学院认定的创新分0.6分(含)以上;

6、近一学年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的资格: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补考后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7、具体请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二、 评定流程

     1、成立奖学金评定组委会

     2、综合分项目申报与认证

     3、学年综合分统计与公示

     4、奖学金申报、审核

     5、公示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6、名单上报学校



三、 评审委员会

组长:毛诗焙

成员:朱文博、张苗苗、楼柯辰、周超、沈祎佳、俞舒澜、王海贵、练义欣、刘泽辰、金矫波、2018级团总支、2019级团总支、2020级团总支、组织部和学科部全体成员、各班班长

评审部门:组织部、学科部

咨询热线:890院长热线(85290890)、沈老师(85290122)、张老师(85290715)

反馈组织:各年级团总支、组织部(由年级团总支负责集中登记上报)

公示与信息发布平台:学院学生工作网站、各年级官方总群



四、 时间安排

9月30日 公示各年级2019/2020学年综合分定稿

9月30日 正式启动19/20学年奖学金申报(各年级团总收集奖学金申报电子表和纸质表,以纸质表为准)

10月11日 公示省政府奖学金、学习单项奖学金名单

       10月13日 进行其他单项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示范班级线下答辩

       10月15日 公示计算机学院19/20学年奖学金获奖名单


五、申报流程

    1、各年级进行奖学金申请,填写好申请表后于10月8日20:00前汇总给年级团总;

    2、申请表请统一命名“奖项+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

    3、各年级团总汇总好后,于10月9日中午12:00前以“年级+奖学金申请表”命名打包发送至学院组织部(严同学,zjutjsj_zzb@yeah.net);

    4、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统一于10月9日-10日进行审定核查,期间有申请不规范者联系进行重新修改,过期作废;

    5、10月11日,学院公示省政府奖学金、学习单项奖学金等名单,并通知进行其他单项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示范班级线下答辩。



六、 注意事项

1、  由于评定流程紧凑而严谨,请全体学生务必时刻关注公示材料,出现遗漏或错误等情况请在规定时间内反映。因未能及时反馈造成的影响,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2、  请各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全力配合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并认真学习奖学金评定条例,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如实上报相关信息,并能对每次公示结果及时做出反馈,确保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3、  对于制度与流程中未涉及的问题,最终解释权由2020/2021学年计算机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021年9月29日

办法类:

附件一: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

附件二: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

附件三:学院办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

附件四:学院办法-计算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18级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适用)

附件五:学院办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综合测评办法

附件六:学院办法-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综合测评办法(18级软件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适用)

附件七:学院办法-计算机科学与计算学院、软件学院创新学分认定办法

附件八:2020/2021学年各年级综合分终稿

申请表类:

附件八:学院2021年度奖学金申请各类报名表

附件九:示范班级、优秀班级申请表

附件十:十佳大学生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