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计2025年研究生全年教师课外育人工作量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30 14:28:21 发布人:韩姝盈 阅读量:63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教师课外育人工作条例》(浙工大发〔2018〕6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印发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工大发〔2018〕9号)文件要求,本学期继续开展教师课外育人相关工作,具体如下:
1.课外育人工作除招生宣传工作、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可将学生线工作量纳入,其余工作项目都不列入汇总范围。
2.招生就业、科技立项和竞赛、社团指导老师等参看相关职能部门数据,若有问题需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准,其中招生宣传咨询统计可与招生办联系核准,就业数据可与就业办联系核准,科技立项和竞赛可与教务处、团委联系核准,校级社团及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可与团委联系核准。
3.全年工作量核算为2024-2025(2)学期和2025-2026(1)学期的一学年工作量,如1个班级核算为15个工作量、导师带1名学生核算为1个工作量,各学院认真做好全年工作量的统计。
4.佐证材料一般以文件、证书、学生签到报等为工作量认定依据,比如:教师获聘导师、班主任、社团指导老师的,以发文为准;就业推荐等暂时无法提供具体佐证材料的,以学院教师课外育人工作小组评议认定为准。
5.教师课外育人工作量核算请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分开统计,本科生具体细则可参看《教师课外育人工作条例》,研究生具体细则可参看《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课外育人工作考核细则》。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4日
联系部门:学工办研工组
联系方式:电话(057185290665)或电子邮件(hansy@zjut.edu.cn)
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学工办研工组联系。
附件1 担任研究生德育导师、党建联系人(兼职组织员、党建导师)、寝室联系人等.xlsx
附件5 承担研究生开学典礼、学位授予仪式等重大活动.xlsx
(无)附件6 承担面向非本科研团队内的校内研究生讲座或组织跨校、跨学院、跨团队研究生学术交流活动.xlsx
附件7 承担校内研究生活动评委或校内研究生科技活动评审.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