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本科生讲座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6-11-18 11:16:00 发布人:官馨馨 阅读量:1642

学术讲座是营造我院良好学习氛围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本科生参与讲座的具体实施,促进学术交流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开展,现结合我院工作实际需要,特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学校、学院组织的专业学术报告及社科类讲座

二、适用对象

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

三、讲座管理流程

(一)讲座通知与报名

1)负责老师将讲座通知发送至学科部负责人,由该负责人制定讲座报名网页。

2)负责老师制作讲座门票,将门票下发至各年级辅导员,再下发至各班级。由学习委员向各班同学分发门票,并统计学生的个人信息(学号、姓名、班级、联系方式),并于讲座开始前2天在讲座报名网页上为班级同学报名。

(二)讲座现场

1)学科部负责收票的工作人员需在现场维持讲座秩序。当学生出现不专心听讲时适当警告。若警告次数超过1次,没收该学生的讲座门票,不予加分。

2)讲座结束后收票人员统一收票,学生排队有序上交门票。若发现代交票者,连同代交的同学,记录诚信黑名单,并取消本次创新分,和本学期报名参与讲座的资格。

(三)讲座名单核对与公示

讲座结束后一天,由工作人员统计到场学生名单,并与报名名单进行核对,记录无故缺席讲座的学生信息(姓名、班级、学号、讲座时间、讲座主题)。同时学科部对以上名单进行公示,如有疑问在有效时间内向学科部反馈。

(四)惩罚措施公示

若累计无故缺席(急病或紧急事故可向年级辅导员办理请假手续)超过2次,将记录诚信黑名单,并取消本学期报名参与讲座的资格。

四、本办法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五、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6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