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05 08:36:53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591
各同学: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文件精神,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审核及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12〕65号)要求,学校现就进一步做好2012-2013学年度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宣传
各学院积极做好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确保所有考入大学的退役士兵知晓受助的权利。要正确理解政策要点,严格把握申请条件及标准,组织并指导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材料。对于2011年尚未申请且符合条件的学生,要做好补报工作。
二、学生申请
符合学费资助条件的学生,向学院提出2012-2013学年的学费资助申请,如实填写《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附件1)。填写时需注意以下事项:
1、申请学费资助学生应满足退役时间一年以上,且该生目前在校就读;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一年内入学的学生不享受该政策资助。
2、填写申请表时不得随意涂改,申请表中关于服役期间的填写应有具体的起始年月。
3、学生要按照学年进行学费资助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年的学费资助;申请金额按照学费标准,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三、材料审核和报送
各学院要认真核实,确保申请表准确规范,于2012年11月8日下午16点前将《2012-2013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的纸质材料交至郁文楼B楼403,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到154563457@qq.com。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年度执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学工办蔡老师,联系电话:8529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