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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残疾学生申请2011年度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0-29 08:57:37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526

各同学:

接浙江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文件通知,要求开展2011年度(2011/2012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比工作,结合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浙江省内各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奖励等级和条件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自强成才奖:

1、特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博士研究生;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一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

3、二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系(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优秀论文奖等)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

4、三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的残疾人本科生、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系(院)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

5、优秀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等)的残疾人专科(高职)生;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专科(高职)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6、自强成才奖:在浙江省工作,自学成才、获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发挥特长,在当年度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的优秀残疾人。   

三、申请方法及说明

凡符合上述中所列条件的残疾人,按照下列程序申请当年度“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1、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院校审核并直接向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上报推荐。

2、自强成才奖: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市残联审核并直接向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审办公室上报推荐。

3、本人申请,须填写《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并附本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2011/2012学年(即20119月至20128月期间)获得奖励和荣誉证书的复印件;凡在一个年度内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奖申请推荐。

4、申请者需有2011年度在校(大学)期间获得奖励情况,故2012年新录取的本、专科生不在本次评选范围内。

5、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院开具获奖证明,经学生处审核后上报省残联。

6、为激励更多残疾人大学生奋发成才,结合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报工作,计划于今年底在康恩贝集团举行优秀残疾人大学生座谈会,并进行相关宣传报道。请相关学院各推荐1-2名家境贫困、自强不息、品学兼优、事迹感人,获得过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残疾人大学生,并附相关事迹材料;学生处根据学院推荐资料选取1-2名学生进行报送。

四、上报时间

申请材料由申请学生所在学院统一报送。学院上报时包括如下材料:1、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2、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附件3);3、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4);4、所申请奖项的残疾学生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及相关奖励和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5、获得过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家境贫困、自强不息、品学兼优、事迹感人的残疾人大学生相关事迹材料。

以上4项材料除第4项外,均需同时上报纸质稿和电子稿。纸质稿于10月30日下午5点前送至学生工作办公室郁B403蔡老师处,电子稿发送至15456345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