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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2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20 15:45:47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1168

各位2012届毕业生: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文件精神(浙教电传[2012]12号),现对我校2012届毕业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评选名额

省级优秀毕业生比例按4.5%计,校级优秀毕业生比例按5%计。(我院省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21名,校级优秀毕业生名额为24名。)

二、评选条件

1、毕业生获得的各种荣誉按学校统一标准(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浙工大发[2006]31号)附表1内容)折算成分值,被评为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本科生,其荣誉称号分值须分别达到70分(含)以上。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一、二、三年级)智育总绩点须在本专业的前20%(含)以内,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达到良好(含)以上;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智育总绩点须在本专业的前30%(含)以内,且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须达到中等(含)以上。

3、省级优秀毕业生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4、其他条件,请参照
《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的具体要求实施;

二、认真填写统计表格,上报截止时间截止2012年2月26日晚上10:00。

三、推荐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同学,除申请表外再附上简历,格式如下:

1、李xx,女,中共党员,1980年1月出生,浙江台州人,身份证号码:330425***。建筑工程专业2002届本科毕业生,参加过校团委青年志愿者协会、校数学建模协会、三树笔友会。在校期间,连续三年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二等奖学金,综合测评班级排名第三。

2、吴xx,男,中共党员,1980年1月出生,浙江乐清人,身份证号码:330425***。计算机及应用教育专业2002届本科毕业生,担任班文娱委员,班学习委员。在校期间,曾获1998/1999学年校二等奖学金,1999/2000学年校二等奖学金,2000/2001学年校一等奖学金,综合测评班级排名第二。

四、各位申请人请到附件处下载表格,在2月26日前发送至cs_zjut@163.com,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并注明优秀毕业生评选,逾期做自动放弃处理。注意登记表中的主要事迹一栏字数要在300以上

附表1:
毕业生获奖计分对照表

校一等
校二等
校三等
优秀学生
50
35
10
单项奖
35/30
 
 
备 注
其中,校单项奖中,仅学习单项奖为35分计,其余为30分计。最后得分为各学年得分的总和,一学年若获多项奖励,同一奖励内容以最高奖励的分值计分。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正反面印制).doc

     附件2 、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A4纸,如超过一页请正反面印).doc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册.xls

     附件4、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