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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23 03:45:00 发布人:刘丹 阅读量:502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通知,现对我院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要求

1.一等国家助学金4500元/人,二等国家助学金2700元/人,分两次发放。

2.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各年级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年级的评审工作,依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进行评选。

  二、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0月23日,学校资助中心下达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名额,各学院组织学生启动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国家助学金申请。

2.11月7日前,学生登录“一窗受理”资助管理系统,进行助学金申请。

3.11月12日前,各年级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资助中心审核

4.11月13日前,学院完成各学院完成国家助学金评审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推荐学生名单备案表电子版发xsczzb@zjut.edu.cn(附件1),纸质版签字盖章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同步完成一窗受理平台在线审核结果的提交

5.11月20日前,学校资助中心完成各学院推荐学生名单审核,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注意事项

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全校各类奖助由国家专项资金发放,各学院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如有名额多余或不足情况请及时提出申请或退回,方便协调。 

附件1:XX 学院 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备案表.xls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细则.docx

计算机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