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计算机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学年总结、评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09 09:21:00 发布人:沈祎佳 阅读量:300
各年级:
为做好一年一度的学年总结与评优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学生学年总结
(1)每个班级要做好学年总结工作,班主任要利用半天以上时间集中全班学生进行上学年学风和班风等方面的总结与评述;结合学生典型事迹与典型案例进行教育,提高学生理想抱负水平,增强学生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遵纪守法的观念,促进班风和学风建设;在集中总结的基础上,做好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寝室建设的宣传发动工作。
(2)切实做好每位同学的综合考评工作和推优工作。
2.学年推优工作
(1)在学年总结和综合考评工作的基础上,做好各类奖学金的评审工作。2019级、2020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5〕28号】执行,2021级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参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7号】。
(2)校级优秀班主任推选比例为小于或等于全院第一班主任总数的10%。
(3)学生荣誉称号按照文件《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及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22〕46号】执行。
二、工作要求
1.各年级要安排班主任一起做好学生自我总结和评优工作;
2.各年级要同步启用智慧学工系统开展评优工作,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线上操作流程另行通知;
3.校级奖学金评审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时 间 |
内 容 |
9月5日-10月12日 |
考核评优工作启动。 |
10月8日-10月12日 |
2021/2022学年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奖学金材料申报。 |
10月13日 |
省政府奖学金、学习单项奖学金名单公示。 |
10月14日 |
其他单项奖学金、十佳大学生、示范班级线下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10月17日 |
2021/2022学年计算机学院本科生各类奖学金名单公示。 |
年级 |
总测算人数 |
省政府奖学金人数 |
单项学习一等奖3% |
单项学习二等奖8% |
单项学习三等奖20% |
创新创业奖学金1% |
社会实践奖学金1% |
社会工作奖学金1% |
文体活动奖学金1% |
十佳大学生 |
优秀学生3% |
优秀学生干部1% |
示范班级 |
李寿恒奖学金 |
2019 2020 2021 |
1706 |
93 |
51 |
136 |
341 |
17 |
17 |
17 |
17 |
|
51 |
17 |
|
1 |
(1)各年级进行奖学金申报,填写好申请表后于10月11日20:00前汇总至年级团总;各年级团总汇总好后,于10月12日17:00前以“年级+奖学金申请表”命名打包发送至学院组织部公邮:zjutjsj_zzb@yeah.net;
(2)申请表请统一命名“奖项+姓名+学号+班级+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3)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将统一于10月12日-13日进行资格审查,期间有申请不规范者联系进行重新修改,逾期不予受理。
三、注意事项
1.“省政府奖学金”要求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未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详见附件)。
2.校级先进班集体和校级优秀班主任上报名单时,同时附事迹材料(仅报电子稿即可)。
3.李寿恒奖学金要求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30%内,并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奖金额度为1500元/人。
4.先进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
5.各项奖学金荣誉可兼得,奖金就高。
6.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不能兼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省政府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同一学年内,奖和助可以兼得。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8日
关于做好计算机学院2021/2022学年学生学年总结、评优等相关工作的通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