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05 08:55:00 发布人:练义欣 阅读量:539
根据学校本学年资助工作进程安排,现组织开展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 9月6日下午五点前,请各年级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要求,成立认定工作组,认定评议小组,并将相关人员名单(见附件1)提交给资助辅导员,学院会在适当范围内完成公示,并根据认定进程安排做好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的操作培训。
2. 9月6日-9月20日,学生登陆浙江省学生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完成在线认定申请的提交,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操作手册(见附件2);
3.9月21日-9月30日,各年级、班级完成各层级评议审核,请各年级民主评议小组严格按照《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资助管理办法》进行评定(见附件3),由年级辅导员汇总提交至资助辅导员处(见附件4);
3.10月8日-10月12日,学院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名单复核与公示;
4.10月15日前,学院提交认定工作报告至资助中心 ,纸质版签字盖章提交。
注意事项:
1.特殊群体学生若自愿放弃认定,需由监护人或已成年的学生本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见附件5);
2 转专业的学生,在新转入学院参与认定工作。
3.申请各类资助的前提是要完成学生资助对象认定(本学年需要申请国家助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要完成认定后才能申请)。
附件:资助认定相关材料
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资助工作小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