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余孝琴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8-24 03:32:00 发布人:朱文博 阅读量:366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委员会 |
||
浙工大计团[2021]11号 |
||
|
★ |
|
关于给予余孝琴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学院各团支部:
2111912103 余孝琴
202003150525 余远帆
以上两位违反疫情期间学校校园管理相关规定,为严肃校纪校规,教育其本人,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望以上同学能及时改正,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给予 通报批评 决定
报送: 毛诗焙、朱文博、张苗苗同志
抄送: 各团支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1年8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