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0年度校级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十佳优秀团干、十佳优秀团员、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4 01:29:00 发布人:张苗苗 阅读量:621
各年级团总支:
为了增强广大团干、团员争创先进的意识,提高各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团员队伍在各级团组织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评选和表彰一批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来树立典型,鼓励先进,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学习,推动共青团自身建设。现将做好2020年度团内推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先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1. 示范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有健全完善的组织机构和制度,团支部能起到核心作用,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典型性,定期召开支部会议和支委会,支委分工明确,支委成员在学习、工作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受到团员青年拥护;
(2)结合支部实际情况,创新性地开展支部学习教育、组织生活和实践活动等,支部全体成员具有较强的团员意识和光荣感,主动追求先进性,在团员教育评议活动中,无不合格团员;
(3)在2020年度学校团委推进“示范团支部”和“智慧团建”工作中所开展的支部活动成效显著。
(4)“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及成员信息不完整的(标红),不能参评示范团支部。
2. 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积极负责,在开展团工作、学生会工作、社团工作、勤工助学工作、校园文化活动及志愿者工作中取得较大成绩;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学习成绩优良。十佳优秀团干要求个人智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在全班前五名之内(含),2020年度无不及格课程,且参与过志愿服务工作,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各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截至学院评优名单公示前,“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不足50%的团员青年,不能参评优秀团干。
3. 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热爱共青团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同学服务,受到团员青年的信任和拥护,学习成绩优良。十佳优秀团员要求个人智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在全班前五名之内(含),2020年度无不及格课程,且参与过志愿服务工作,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截至学院评优名单公示前,“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不足50%的团员青年,不能参评优秀团员。
4. 十佳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热爱志愿服务工作,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工作积极负责,须是注册志愿者,在开展志愿服务工作中服务时数特别长,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负责大型志愿者活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符合优秀志愿者的各项标准。
截至学院评优名单公示前,“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参与率不足50%的团员青年,,不能参评十佳青年志愿者。
二、评先推优的工作程序及名额分配
1. 工作程序
(1)示范团支部的评选。全校各基层团委对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结合本单位制定的团支部工作考核的有关办法,采取团支部申报,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本单位的校级示范团支部,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进行。各团支部要对照评比条件,由支委会提出建议名单,在团支部会议上进行民主评议,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确定申报名单,报各基层团委综合考评公示(各校级学生组织评选的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也须报各基层团委进行公示),最后报校团委审批。
(3)十佳优秀团干、十佳优秀团员、十佳青年志愿者的评选。十佳优秀团干、十佳优秀团员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基础上进行评选,各基层团委可各推选1名候选人上报校团委进行最后评审;十佳青年志愿者的评选,各基层团委可推选1名候选人、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可推选2名候选人上报校团委进行最后评审。
2. 名额分配
校级示范团支部占支部总数5%,校级优秀团干占团员总数0.5%,校级优秀团员占团员总数1%。此外,另有若干校级学生组织团内评优名额,由校级组织自行组织推选,学院名单公示时请勿遗漏。
三、工作要求
1. 各级团组织要在思想上、组织上高度重视此次团内年度评优工作,要把评先推优工作与建立增强共青团员意识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与2020年度浙江工业大学团员教育评议和团籍注册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的总结、表彰、宣传、推广,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和基层团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2. 各级团组织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情况,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把团内评优工作做好。
3. 各级团组织要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控制评比条件,宁缺毋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4. 此次评优工作覆盖面广、影响大、任务重,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全校各级团组织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5. 院级示范团支部、院级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团员由各学院自行评选,院级示范团支部的比例应占团支部总数的10%以内,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比例应各占团员总数的5%以内。
6. 请各年级团总支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以年级为单位统一整理后于4月19日中午12:00前发送至 397549822@qq.com 。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张老师(0571-85290715)。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14日
附件3:2020年度浙江工业大学十佳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