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首页>>学工通知

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14 16:57:37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3092

关于开展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相关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相关文件通知,按照《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浙江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现对我校2011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作如下具体安排:

一、金额及名额分配。

1、国家奖学金:8000/人,一次性发放;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人,一次性发放;

3、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4000/人,二等助学金2500/人,分两学期发放。

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要求。

1、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学院要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评审小组名单将在1016日之前报学生处。

3、学院会充分利用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过程,创新评审程序,充分发挥国家奖学金评选过程中的育人宣传教育功能。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依据《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助学金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见附件2、附件3、附件4)进行评选。

2、具体工作安排时间如下

11014日,学校下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各学院分配名额,正式启动评选工作。

21014-1017日,学生登陆信息管理系统(www.swdt.zjut.edu.cn)进行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在线申请,各学院需对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保其填写规范和准确。学生提交的申请经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后,须至屏峰学生综合事务大厅或学院辅导员处打印申请表,核对申请材料无误并亲笔签名确认后在线申请方生效。

31018-1023日,学院评比、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学院推荐名单报学校审批。

41024-1030日,学院互查,学校奖学金评定委员会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推荐结果上报省教育厅。学生可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自己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报评审结果。

51025-112日,学生登陆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国家助学金在线申请。

6113-117日,学院评定、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上报评定结果,要求公示不少5天。

71181114日,学生处汇总并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国家助学金名单,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将评定结果在校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报教育厅备案。

71115日,学生可登陆信息管理系统查询自己国家助学金的申报评审结果。

四、注意事项。

1、在线申请前,请认真阅读《国家奖助学金网上申请操作指南》(附件5)。

2、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3、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网上申请提交并经学院辅导员审核通过后,须及时到指定地点(屏峰校区在西4#学生综合事务大厅;朝晖校区在各学院辅导员处)办理现场确认;国家助学金网上申请提交后不需现场确认。

4、本学期涉及跨学院转专业的同学,国家奖学金及国家励志奖学金请到原所在学院申请;国家助学金请到现所在学院申请。

 

学生处联系人:孙艳燕,电子邮件:syy@zjut.edu.cn。电话:85290880

 

注:附件中上传了本次国奖、励志、助学的评审小组名单,请各位同学下载查询,如有疑问,请致电85290890。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10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各项文件.rar

 


     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小组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