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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关于做好“智慧团建”系统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02 02:28:00 发布人:张苗苗 阅读量:2531

各团支部、毕业学生团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团十八大和团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进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着力扩大基层团的有效覆盖,有效解决学校学生团员毕业后“失联”的问题,根据团中央集中部署,决定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开展2020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学生团员标记工作

1.团支部管理员需对本年度毕业的学生团员进行标记。

2.根据实际情况,可在系统内标记“延迟毕业团员”或“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延迟毕业团员”可以正常进行组织关系转接。“毕业学生流动团员”是毕业后未落实就业去向,需要将团组织关系留在本院的团员,其标记将在731日后启动。

3.混合支部无需进行上述三类标记,但需要将今年毕业的团员进行单独标记,并开展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二、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

(一)根据所标记性质,“延迟毕业团员”、应届毕业生(包含“毕业学生流动团员”)的后续处理分别如下:

1.延迟毕业团员:经院系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延迟毕业团员可申请转接到“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延迟毕业团组织”

2.应届毕业生:包括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等多种类型。

1)已落实工作单位:工作单位已建立“智慧团建”组织,则应当通过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如尚未建立“智慧团建”组织,则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街道的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如转入团组织需要出具团组织介绍信的,可以至浙江工业大学屏峰校区养贤府三楼317团委办公室开具(联系电话:0571-88320934)。

2)升学:以录取学校团组织为责任主体,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转入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

3)出国: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需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需申请转入“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

4)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团员本人直接发起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5)尚未落实就业取向:尚未落实就业去向,可保留团组织关系最多不超过6个月,落实就业去向后应及时转出,目前可申请转入“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其他未就业情况则需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入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二).时间安排

1.流入社会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71日至831日,所有毕业学生团员应全部发起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应全部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申请。1015日前,需基本完成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生团员转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延迟毕业团员以及需转入流动团支部的团员。需要申请转入的团员请在810日前完成申请转入。

三、注意事项

1.学院将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纳入毕业学生离校手续中,请各位毕业生按照离校程序要求认真完成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转接过程发现信息错误,个人任何时候均可以撤销。注意,北京/广东/福建有所不同。

2.北京、广东和福建三个地区因为其独立的系统,在团员转接的实际操作中会产生一定差异,请详细阅读上述内容以及附件1有关说明后进行操作,以当地最新情况为准。

3.对于目前尚存在少量未转出的往届毕业学生团员,应当按照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要求,尽快将其团组织关系转出。

四、工作要求

1.学院团委承担起工作推动的主体责任,会安排一位团干作为院系管理员负责该项工作,指导督促各团支部、毕业学生团员及时发起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统筹推进好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2.各团支部要规范操作,承担起科普引导和工作落实的具体责任,如遇多次转入未通过、不合理退回等情况,积极协助做好对接联系等工作。

    联系人:刘老师 85290665


附件:“智慧团建”团组织关系转接办理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