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 2018-2019年度院级单项奖学金评比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5 02:32:00 发布人:张苗苗 阅读量:822
全体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同学:
为鼓励我院更多软件工程(中外合作)的学生发扬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精神,学院在校级奖学金评比的基础上,将继续开展院级单项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院级单项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为:
1、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及格(含)以上。
2、凡本学年中有下列之一情况者,均无资格评定各类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补考后仍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3)德智体综合测评结果列班级后30%者(不包括学习进步奖)。
二、院级单项奖学金的具体条件为:
1、学习奖
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要求主要课程成绩绩点均在3.0以上,且本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2、社会工作奖
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或活动积极分子;要求至少担任一学期班委或团学会干事等相当(或以上)职务,且考核等级为A。担任一学年团学会干部且考核等级为A的优先。
3、文体奖
用于奖励在校级以上(含)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组织比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要求主要课程平均成绩绩点在1.5以上。
4、社会实践奖
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中取得优秀成绩者,其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必须在学院备案并能拿出实践成果。
5、学术竞赛奖
用于奖励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学生课内外科技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者,申请者必须获学院科技竞赛一等奖或校级科技竞赛三等奖以上。团体竞赛获奖成员必须是第三作者(含)以上。获奖级别高者优先。
6、学习进步奖
用于奖励相对上一学年成绩进步显著者,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皆可报名学习进步奖。
条件一:本学年智育成绩排名比例比上学年智育成绩排名比例上浮20%及以上者;补考后不允许有不及格科目;(智育排名比例=该学年智育排名/该年级人数)
条件二:本学年智育绩点在1.0以上并且比上学年智育绩点进步0.58及以上者;补考后不允许有不及格科目。
评比条件:学院将按照年级、智育绩点进步幅度进行排序选择成绩进步显著者。
三、其它注意事项
1、院级单项奖学金一般不与校级奖学金或校级单项奖学金兼得,院级学习进步奖〈=5%,院级其他单项奖比例〈=5%,奖励金额为300元。
2、院级单项奖学金要求即日起自行申请,请申请的同学在10月21日12:00前将院级单项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稿发送至学院学检部邮箱(jsj_xjb@yeah.net),附件名:2017级+201706060101+计科1701+XXX。纸质材料在10月21日12:00前交至各年级主任处。
3、有任何疑问或不明之处,请咨询:张苗苗老师(Tel:0571-85290665、18767122823(528086))。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9年10月15日
附件: 计算机学院软件工程(中外合作)专业2018-2019年度院级单项奖学金评比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