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20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11 08:13:00 发布人:楼柯辰 阅读量:2184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保证人才遴选质量,鼓励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推免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结合各专业往年推免工作的实际情况,突出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执行院长任组长,分管副书记任副组长。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梁荣华
副组长:朱李楠
成员(按姓氏笔划排序):王万良、田贤忠、朱艺华、朱李楠、刘盛、江颉、汤颖、杨旭华、沈国江、陈志杨、范菁、徐新黎、梁荣华
三、推荐类别与条件
推免生分为普通推免生和专项推免生。
其中专项推免生包括:四年制兼职辅导员、有特殊学术专长者、退役学生、研究生支教团、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等五类。
各类推荐类别的说明及报名条件见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8]26号。其中“计算机+自动化”一体化双专业同学需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均列本专业或母体专业前30%,实验班同学需综合测评总评和平均学分绩点总评均列本班级或所在专业前30%。
四、推选办法
(一) 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额与推选办法
根据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我院可推荐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总额是90人,其中推免生计划名额60人,预备人选计划名额30人。学院具体推荐办法有以下方案:
1、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和比例,根据软件工程(中外合作)的专业学生基数,确定该专业推免生计划名额为10人,预备人选计划名额为5人。推免方式按照国际学院原方案进行,详见附件2。
2、学院按照学校分配的推荐名额和比例,根据计算机学院原专业2020届学生总基数,确定以上专业推免生计划总名额为50人,预备人选计划总名额为25人,推免方式按照计算机学院原方案进行,详见附件3。
3、对符合“有特殊学术专长者”中第一大类规定的推荐学生属于学校单列计划(详细条件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8]26号),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并讨论决定是否作为推免生人选,如作为推免生将不占该学生所在专业的推免生计划名额。
4、对符合“有特殊学术专长者”中第二大类规定的申报学生,由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详细条件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8]26号),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将进行公示),经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并讨论决定是否作为推免生人选,如作为推免生将占该学生所在专业的推免生计划名额。此类推免生学院总推荐名额不得超过1名。
5、对符合“退役学生”(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规定的推荐学生(详细条件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8]26号),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并讨论决定是否作为推免生人选,如作为推免生将不占该学生所在专业的推免生计划名额。
6、对获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的推荐学生属于学校单列计划(详细条件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8]26号),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并讨论决定是否作为推免生人选,如作为推免生将不占该学生所在专业的推免生计划名额。
7、对符合“优秀运动员”中第一大类规定的推荐学生属于学校单列计划(详细条件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8]26号),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并讨论决定是否作为推免生人选,如作为推免生将不占该学生所在专业的推免生计划名额。
8、对符合“优秀运动员”中第二大类规定的申报学生(详细条件详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8]26号),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并讨论决定是否作为推免生人选,如作为推免生将占该学生所在专业的推免生计划名额。
(二)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兼职政治辅导员推荐名额与推荐办法
全校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兼职政治辅导员的名额共15人(详细条件、管理和待遇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8]26号),学院最多可以向学校推荐3人。我院将组织对申报“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期间担任兼职政治辅导员”的学生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推荐人选。
(三)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支教一年后回校学习推荐名额与推荐办法
全校免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支教一年后回校学习的名额共7人(详细条件、管理和待遇参见《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8]26号),学院最多可以向学校推荐4人。我院将组织对申报“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支教一年后回校学习”的学生进行面试,根据面试结果确定推荐人选。
五、工作进程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9月10日 |
1、学生处向各学院下发通知。 2、学院推荐办法与细则报学生处备案,在备案后向学生公布。 3、学校正式在学生处网站“推免生专栏”对外发布推免生评比通知。 |
9月11日 |
学院2016级综合分、绩点最后公示,并下发纸质稿签字确认 |
9月11日~13日 |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截止13日下午15:00) |
9月15日12:30 |
学生报名情况汇总与现场确认,学院按推荐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
9月16日 |
组织推荐工作(面试) |
9月16日 |
学院在16日(周一),将推荐人选名单汇总表报学生处 |
9月17日~18日 |
1、学院公示2天,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排名等重要信息,并畅通学生申诉和咨询渠道。 2、学生处对各学院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复审;对第②类“有特殊学术专长者”推免生候选人组织专家抽查。 |
9月19日 |
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推荐名单进行审定;对报名申请“四年制兼职辅导员”、“研究生支教团”免试推研的学生进行公开面试选拔。 |
9月19日~28日 |
学校公示10天。 |
9月20日 |
推免生确认与后续网上报名说明 |
9月20日~25日 |
学校将推免生公示名单上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备案。 |
9月25日~ 10月25日 |
具备推免资格的学生9月25日起,登陆“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学校;同时可以填3所学校志愿,48小时内不准修改;缴费并参加学校复试,可以同时接收和参加多个学校复试;待学校复试出成绩、发出预录取通知;学生只可以选择则其中一所高校作为“待录取”;网上操作时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规定操作;以免错过录取。学生在选择“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中心辅导员处备案;若放弃“推免资格”或“待录取”机会请上交书面申请并陈述原因。 注:获得“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补偿计划”名额的推免生执行相关师范大学接收推免生政策,复试接收(录取)后,不得报考其他研究生招生单位。 |
10月25日~30日 |
各学院统计推免生录取情况和直博生录取情况汇总表,并上交学生处; |
注意事项: 推免生无需手写纸质《申请表》、无校验码、也无需现场确认、拍照和缴费;以上流程和审核统一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网上进行;网上申报请如实填写,各类排名请严格按照学院公示执行;学生在接受“待录取”通知后,请到学院辅导员处备案。 |
六、学生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相关表格(详见附件4)的内容应如实填写,对于弄虚作假和随意捏造成绩的,学院将给予严肃处理;
2、按所在专业培养计划对学生考试成绩进行认定,重考成绩和公选课学分,不计入总分;
3、表格填写完毕后,学生应及时上交学院所有材料的纸质稿,并一同上交《绩点及综合分确认回执》纸质稿(详见附件5)至辅导员楼柯辰老师处,逾期将被视为放弃申请;电子稿上交至lkc@zjut.edu.cn(命名格式 专业+姓名 推免生报名材料) ;
4、报四年制兼职辅导员或研究生支教团的可兼报普通推免生;但不得同时报四年制兼职辅导员和研究生支教团;
5、在确认招生单位的“待录取”通知后,如学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学院将如实记入其本人档案;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精神,2019年9月1日前,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执行《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浙工大发[2015]30号文件精神;2019年9月1日后,有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的学生,学生处分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处分尚未解除,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受原处分的影响。
七、未尽事宜,由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
1.附件1--浙工大发〔2018〕26号-《浙江工业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2019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