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学年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9 21:43:05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829
关于做好2011学年学生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
各年级:
今年我校学生助学贷款工作将于9月26日开始,为使这项工作获得圆满完成,切实保障经济困难学生的利益,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屏峰校区:
新贷:9月26日-27日,每天9:30-15:00,在语林楼报告厅按学院分场次进行。
续贷:9月26日-30日,每天9:00-18:00,在屏峰综合事务大厅进行。
2、朝晖校区:
新贷:9月29日,9:00-15:00,在子良楼C区一楼就业指导中心按学院分场次进行。
续贷:9月28日,9:00-15:00,在子良楼C区一楼就业指导中心按学院分场次进行。
二、批次安排:
校区 |
日期 |
时间段 |
学 院 |
地点 |
备注 |
屏峰 |
9月26日 |
9:30-11:30 |
机械34、生环20、外语10、理学12、健行3 |
语林楼报告厅 |
新贷 |
13:00-15:00 |
经贸72、人文7、艺术10、政管3 | ||||
9月27日 |
9:30-11:30 |
化材30、计算机35、建工20 | |||
13:00-15:00 |
信息40、教科16、药学10、法学20 | ||||
9月26-30日 |
9:00-18:00 |
所有学院 |
西4#综合事务大厅 |
续贷确认 | |
朝晖 |
9月28日 |
9:30-11:30 |
化材、机械、健行 |
C区就业指导中心 |
续贷确认 |
13:00-15:00 |
建工、生环、药学 | ||||
9月29日 |
9:30-11:30 |
化材80 |
新贷 | ||
13:00-15:00 |
机械10、药学6、建工10、生环10 |
三、学生需准备材料如下:
新生和首次申请的老生:
1、黑色水笔;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新版身份证需复印正反两面)、学生证复印件(上下位置粘在同一张A4纸上);
3、工商银行灵通卡(19位卡号)复印件;
4、2011年贫困证明或者《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原件(乡级以上民政部门盖章);
5、家长承诺书;
6、品行说明书;
7、成绩单(新生在A4纸上填写高考成绩,由学院盖章确认;老生提供2010/2011学年成绩单(学院盖章、A4大小));
8、家长身份证号码(只需号码即可,合同填写时必须填入,不需提供复印件)、家里的固定电话号码(如家中未安装固定电话的,则需提供邻居或近亲属的固定电话)、家长的手机号码;
办理续贷的老生:
1、身份证复印件(上下位置粘在同一张A4纸上);
2、2011年贫困证明原件;
3、2010/2011学年成绩单(学院盖章);
五、注意事项:
1、申请学生必须本人到场签定助学贷款合同,逾期和资料不全者经办银行将不予受理。办理时,不得由他人进行代签;
2、为了保证续贷同学能够及时办理确认手续,今年屏峰校区续贷确认在屏峰综合事务大厅办理,持续1周,请各学院注意。办理续贷学生请务必到场签字确认,否则银行将视为终止贷款合同。
3、关于品行说明书:由学院出具并加盖学院章,办理贷款前发给初贷学生;
4、如身份证遗失务必到户籍所在地办理临时身份证,学生证遗失的,可由学院出具证明,并加盖学院章。
5、关于银行卡:申请学生必须提供19位卡号的杭州工行灵通卡或E时代卡,或者为杭州工行活期存折(卡号开头9558801202、9558811202、9558821202、6222021202、6222001202);请各位同学务必事先准备好符合要求的银行卡。
6、关于学生的成绩:出现补考科目并补考通过者,同意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补考没有通过即有重修科目者不能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1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