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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三等奖学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9 19:42:03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2657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和学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条例,现开始接受三等奖学金申请。具体如下:

一、三等奖学金评比条件

(一)奖学金获得者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勇于进取;

3  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和校纪校规;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格(含)以上;

5  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和创新实践活动,获得学院认定的创新分0.6分(含)以上。

(二)近一学年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  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  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补考后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3  综合评分列专业后30%者。

(三)评定办法

三等奖学金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分为以下四类:

1)学习奖

申报条件:本学年平均绩点、综合分均列班级前50%10级实验班为100%09级计自班为75%)。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平均绩点在班级中的排名,每班可申报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10级实验班为30%09级计自班为22.5%)。

评定办法:各专业年级学习奖获得者名额不超过本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按申报学生的平均绩点在专业年级中的排名评定。

2)社会工作奖

申报条件:本学年综合评分、平均绩点均名列班级前50%10级实验班为100%09级计自班为75%),本学年长期担任班干部或团学会干部,并且干部考核等级两学期至少为一个A等另一个B等。每班申报1名,另可由学院团委直接推荐。

评定办法:社会工作奖获得者名额不超过全院人数的5%,根据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和学院团委意见评定。

3)文体科技奖

申报条件:在院级以上(含院级)的文体曲艺、课外科技竞赛中有突出成绩。每班根据实际情况上报1名。

评定办法:文体科技奖获得者名额不超过全院人数的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分测评细则》中附加分部分的课外科技和文体竞赛加分之和排名评定。

4)进步奖

申报条件:本学年平均绩点与前一学年相比,在班级中的排名上升九名(含)以上(班级组建仅一学年比较上下两学期平均绩点)。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评定办法:进步奖获得者名额不超过全院人数的2%,根据申报学生的平均绩点在专业年级中的排名评定。

以上四类奖学金评选的顺序依次为:学习奖、社会工作奖、文体科技奖、进步奖。

二、申请办法

1、三等奖与一等奖、二等奖、校级单项奖、李寿恒奖学金不可兼得。

2、各类三等奖不可兼得,申报时需注明申请类别。

3、班级可申报人数计算时,逢小数均不进位。

4、以班级为单位,通过民主评议,推荐符合要求的同学。

5、申请表(见附件)以班级为单位,于下列时间内提交至年级团总支,电子稿发至相应邮箱,逾期不候。(申请表可暂不签字、盖章,申请以纸质稿为准。)

申请时间:20119199:00——201192116:00

电子邮箱:08级:jsj_08jxj@163.com

          09级:jsj_09jxj@163.com

          10级:jsj_10jxj@163.com

          邮件主题及申请表命名:三等奖+类别+班级+姓名

6、年级团总支对推荐人资格进行复查后提交申请至学院团学会组织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2011-9-19


     浙江工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三等).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