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三等奖学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9 19:42:03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2657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和学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条例,现开始接受三等奖学金申请。具体如下:
一、三等奖学金评比条件
(一)奖学金获得者的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 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勇于进取;
3、 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和校纪校规;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格(含)以上;
5、 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和创新实践活动,获得学院认定的创新分0.6分(含)以上。
(二)近一学年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的资格
1、 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2、 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补考后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3、 综合评分列专业后30%者。
(三)评定办法
三等奖学金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设立,分为以下四类:
(1)学习奖
申报条件:本学年平均绩点、综合分均列班级前50%(10级实验班为100%;09级计自班为75%)。以班级为单位,根据学生平均绩点在班级中的排名,每班可申报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10级实验班为30%;09级计自班为22.5%)。
评定办法:各专业年级学习奖获得者名额不超过本专业年级总人数的10%,按申报学生的平均绩点在专业年级中的排名评定。
(2)社会工作奖
申报条件:本学年综合评分、平均绩点均名列班级前50%(10级实验班为100%;09级计自班为75%),本学年长期担任班干部或团学会干部,并且干部考核等级两学期至少为一个A等另一个B等。每班申报1名,另可由学院团委直接推荐。
评定办法:社会工作奖获得者名额不超过全院人数的5%,根据班主任、年级辅导员和学院团委意见评定。
(3)文体科技奖
申报条件:在院级以上(含院级)的文体曲艺、课外科技竞赛中有突出成绩。每班根据实际情况上报1名。
评定办法:文体科技奖获得者名额不超过全院人数的3%,根据《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学生综合分测评细则》中附加分部分的课外科技和文体竞赛加分之和排名评定。
(4)进步奖
申报条件:本学年平均绩点与前一学年相比,在班级中的排名上升九名(含)以上(班级组建仅一学年比较上下两学期平均绩点)。凡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
评定办法:进步奖获得者名额不超过全院人数的2%,根据申报学生的平均绩点在专业年级中的排名评定。
以上四类奖学金评选的顺序依次为:学习奖、社会工作奖、文体科技奖、进步奖。
二、申请办法
1、三等奖与一等奖、二等奖、校级单项奖、李寿恒奖学金不可兼得。
2、各类三等奖不可兼得,申报时需注明申请类别。
3、班级可申报人数计算时,逢小数均不进位。
4、以班级为单位,通过民主评议,推荐符合要求的同学。
5、申请表(见附件)以班级为单位,于下列时间内提交至年级团总支,电子稿发至相应邮箱,逾期不候。(申请表可暂不签字、盖章,申请以纸质稿为准。)
申请时间:
电子邮箱:08级:jsj_08jxj@163.com
09级:jsj_09jxj@163.com
10级:jsj_10jxj@163.com
邮件主题及申请表命名:三等奖+类别+班级+姓名
6、年级团总支对推荐人资格进行复查后提交申请至学院团学会组织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