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级单项奖学金、李寿恒奖学金申请通知
发布时间:2011-09-19 19:36:23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1379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学生荣誉称号、奖学金评比办法》和学校条例,现开始接受校级单项奖学金和李寿恒奖学金申请。具体如下:
Ⅰ校级单项奖学金评比条件:
一、评比的基本条件(以下条件需全部具备):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勇于进取,成绩良好;
3、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爱护公物、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成绩合格(含)以上。
二、本学年中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均无资格评定各类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者;
2、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补考后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3、学年综合测评列本专业后30%(含)者。
三、校级单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生。设学习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社会实践奖、学术竞赛奖等五项。校级单项奖比例<=1%,奖金额度1500元/人.年。具体评比条件如下:
1、学习优胜奖:用于奖励学习成绩特别优异的学生,要求主要课程成绩绩点均在3.5以上;且本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2、社会工作奖:用于奖励在社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活动积极分子。
3、文体活动奖:用于奖励在校级(含)以上文体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或在组织校级(含)以上文体活动中有突出贡献的学生。
4、社会实践奖:用于奖励在社会实践中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5、学术竞赛奖:用于奖励在校级以上(含)学生课内外科技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的学生。
Ⅱ李寿恒奖学金(1人)评比条件:
要求综合测评和智育成绩均在本专业前30%内,并在科学研究、发明创造等方面成绩突出,奖金额度为1500元/人。
Ⅲ、推荐名额:
1、校级单项奖学金:18;
2、李寿恒奖学金:1。
Ⅳ申请要求:
1、每人限报一项校级单项奖,单项奖与李寿恒奖学金不可兼报。
2、校级单项奖、李寿恒奖学金不与一等、二等奖学金兼得。
3、申请人需于下列时间内提交申请表(见附件)至郁B403办公室,逾期不候。(申请表可暂不签字、盖章)
申请时间:
Ⅴ评比流程:
1、学院团学会组织部审核申请人资格;
2、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申报材料评定各项校级单项奖和李寿恒奖学金推荐人选。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奖学金评定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