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评选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6 06:12:00 发布人:朱文博 阅读量:2269
各班级同学:
接上级部门通知,今年新增省政府奖学金,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符合校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无不及格课程、无警告及以上处分、学年创新学分达0.6(含)以上;
2、 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学生自行下载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完整第一页个人信息及申请理由。辅导员推荐理由无需填写。请于9月29日20点前将文档命名为“省政府奖学金+学号+姓名+班级”发送至组织部邮箱jsj_zzb@yeah.net 破格申请需在邮件内一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说明
省政府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均不可兼得;省政府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省政府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接上级部门通知,今年新增省政府奖学金,根据通知文件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 符合校奖学金评选基本条件:无不及格课程、无警告及以上处分、学年创新学分达0.6(含)以上;
2、 上一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均在评选范围内前20%(含),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3、 对于智育成绩和综合测评没有进入前20%,但达到前5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省政府奖学金,但须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附件2)。
学生自行下载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填写完整第一页个人信息及申请理由。辅导员推荐理由无需填写。请于9月29日20点前将文档命名为“省政府奖学金+学号+姓名+班级”发送至组织部邮箱jsj_zzb@yeah.net 破格申请需在邮件内一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三、说明
省政府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均不可兼得;省政府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省政府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附件2:2016-2017学年浙江工业大学“省政府奖学金”特别优秀评选条件
附件3:2016-2017省政府奖学金公示名单 (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