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醒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8 10:53:00 发布人:朱文博 阅读量:1201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的安排,现提醒相关同学关注学院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二、认定办法及程序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一档,依照认定的程序,凭民政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开展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一档,凭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件进行审核和认定,可适当简化程序。
三、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五类生,包括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等。
家庭经济困难:低保边缘家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学生,其他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老生提醒:上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同学,如家经济庭状况无显著变化,不再提交《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同学,请准备好相关证明。
四、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暑假期间,新申请认定经济困难生的同学请如实填写附件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
下学期开学初,学院会通知具体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附件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