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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研究生毕业生省优校优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17 02:07:00 发布人:周超 阅读量:1294

关于组织开展2017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54号),学校决定在2017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2017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成绩优秀,取得科研或专业实践成果;博士研究生要求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在B类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论文署名第一或仅列导师之后的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2、省级优秀毕业生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在校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名额:

根据学校规定,此次预评选出省优毕业生8人,其中博士1人,学术型硕士4人,专业型硕士3人;校优毕业生16人,其中博士1人,学术型硕士8人,专业型硕士7人。

 

四、评选办法

1、根据两年的综合分考评情况,高者优先;若综合考评分相同,则参考两年综合考评分中的智育部分的得分。排序靠前者,优先推荐。

2、可兼报,但不可兼得(就高)。

五、评选程序:

(1)217日至2月21日下午16:00,毕业生根据自身情况填写好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2份(纸质稿2份,A4纸正反面印制,纸张规格为70g以上,附件1、2;如何填写请参考附件3)和省、校级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名册(只需电子稿,附件4、5),并将申请表纸质材料交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蔡老师处(郁B403),“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和优秀毕业生研究生名册”电子材料发至caixue0577@zjut.edu.cn邮箱(邮件和文件名请以“本人姓名+申请省优校优”命名)。

2)2月22日,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和评选。

3)2月23-24日,学院将推荐名单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43月5日,学院将评选结果报研工部;

(53月9日至3月13日,学校审核并公示,公示结束报省教育厅。

(6)2016年3月底省教育厅将汇总各高校上报的2017届浙江省优秀毕业生材料,再按照确认条件进行确认。

   74月份,教育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85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其中公示和公布的2017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名单可在“浙江省大学生网上就业市场”“通知公告”栏查阅,网址:http://www.ejobmart.cn/

(96月底优秀毕业生证书的打印和发放。证书必须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方可发放。

 

表格附件


省优校优预评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