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及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22 01:12:00 发布人:周超 阅读量:5055
各位研究生:
为认真做好2015/2016学年研究生学年总结及评优工作,充分体现设立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宗旨,做到坚持标准,表扬先进,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通知如下:
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做好学年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结合研究生评奖评优工作及典型事迹进行教育,进一步培养研究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和创业精神,有效提升研究生的理想抱负水平。综合素质测评为奖学金评定、硕博连读、毕业综合鉴定等重要依据,所有在读研究生必须根据《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14版)规定,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参加学年综合测评。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15 年9月1 日至2016 年8 月31 日内为准。综合测评中,在职研究生以非学生身份获得的荣誉、奖项、课题不予计分。
二、学年评奖推优工作
1、评选对象:基本学制内在校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不包括2016 级新生)。2016级硕博连读生需填写综合测评表,参照二年级研究生填写。
2、评选程序:
学业奖学金参照浙工大发〔2014〕41 号《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参照浙工大发〔2014〕61 号《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3、评选日程安排:
9月22-24日,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导师填写《浙江工业大学2016学年研究生导师评语登记表》打分,研究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纸质稿统一交给班长,班长于9月24日晚上8点前上交至团总支。
9月25日、26日,测评小组审核综合测评材料,登记测评得分。
9月27日,公示综合测评分一稿及问题反映。
9月28日,公示综合测评分二稿及问题反映。
9月29日,公示终稿。
9月30日上午10:00前,各班提交优秀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给班长,班长交给年级团总。
9月30日-10月1日,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评定,公示获奖推荐名单
4、学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名单如下:朱李楠、王炳忠、官馨馨、蔡雪。班级成立测评小组,硕士每班2人。
5、注意事项
(1)所有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2016级硕博连读生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评语登记表》、《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参加学年综合测评,并附上相关证明,按照测评表各项内容顺序排放,无证明材料的不予加分。一稿后将不予以受理证明材料;申报奖学金及各项荣誉的同学必须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
(2)综合测评中加减分项目的有效时期均以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内为准;
(3)综合测评中,在职研究生以非学生身份获得的荣誉、奖项、课题不予计分;
(4) 研究生一年级同学在综合测评表后附上成绩单,如有造假,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5)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上交《浙江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综合测评登记表》,默认为该年度综合测评零分,后果自负。
(6)CCF公布的推荐的国际学术会议和期刊目录见http://www.ccf.org.cn/sites/ccf/paiming.jsp。
(7)结题项目请提供立项证明及结题证明,省级、校级项目提供立项是否已加分证明,若有作假,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6、各项优秀奖学金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不同类型的奖学金请分别填表申请。
(2)单项奖有五项:创新创业奖、社会实践奖、社会工作奖、文体活动奖、特殊贡献奖。单项奖申请表中的“本学年典型事迹”请根据奖项设置的要求有选择性的填写,与本奖项评定条例要求无关的事迹请勿写上,否则将不予处理。
(3)各项申请表请把内容写在一页上。
提前申报:请申请研究生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同学于9月22日20:00之前递交申请及相关材料至郁文楼B楼403。
三、奖学金名额分配:
2014级研究生 |
类型 |
人数 |
博士学业奖学金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专业型 |
61 |
|
18 |
43 |
|
学术型 |
78 |
|
24 |
54 |
|
博士 |
13 |
5 |
|
|
2015级研究生 |
类型 |
人数 |
博士学业奖学金 |
硕士一等学业奖学金 |
硕士二等学业奖学金 |
专业型 |
61 |
|
18 |
43 |
|
学术型 |
91 |
|
28 |
63 |
|
博士 |
13 |
8 |
|
|
单项奖学金名额为16个,三好研究生名额为10人,优秀研究生干部名额为10人。
注:14级6名硕博连读不参加,名额分配特此改动。
联系人:蔡雪
电话:85290122
地点:郁B403
计算机学院
2016年9月21日
1公示材料
2填写表格
3相关制度
学校通知
部分竞赛认定结果
14,15级综合分公示一稿
综合分二稿公示
综合分三稿公示
综合分终稿
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荣誉称号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