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专栏
发布时间:2016-09-18 02:47:00 发布人:朱文博 阅读量:9877
全院全体学生:
为鼓励我院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的优良品质,促进学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根据学校教务处的文件精神,现对我院2015/2016学年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布置如下: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改革开放政策;
2、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严谨踏实,勇于进取;
3、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守则》和校纪校规;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
5、积极参与课外科技和创新实践活动,获得学院认定的创新分0.6分(含)以上;
6、近一学年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奖学金评定的资格: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必修课(含指定选修课)补考后有一门(含)以上不及格者;
7、综合评分列专业前70%者;(2015级无需满足此条件)
8、其他条件2013、2014级请参照《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条例》;
9、2015级请参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适用于2015级)》
二、评定程序
1、成立奖学金评定组委会
2、综合分项目申报与认证
3、学年综合分统计与公示
4、奖学金申报、审核
5、公示奖学金获得者名单
6、名单上报学校
三、评审委员会
顾问:朱李楠、王炳忠、严昊
主任:朱文博
成员:张苗苗、童媛添、2013级团总支、2014级团总支、2015级团总支、组织部和学科部全体成员、各班班长
评审部门:学院团委组织部、学科部
咨询热线:890院长热线(85290890)
反馈组织:各年级团总支、组织部(由团总支及890院长热线同学负责登记)
公示与信息发布平台:学院学生工作网站、各楼层信息栏
四、时间安排
年级 |
一稿公示时间 |
意见提交(邮件) |
二稿公示时间 |
补充材料(当面) |
终稿公示签字时间 |
2014级 |
9月20日 |
9月23日前 |
9月25日 |
9月27日 |
9月29日 |
2015级 |
9月21日 |
9月24日前 |
9月26日 |
9月27日 |
9月29日 |
五、注意事项
1、 由于评定流程紧凑而严谨,请全体学生务必时刻关注公示材料,出现遗漏或错误等情况请在规定时间内反映。因未能及时反馈造成的影响,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
2、 本次综合分统计分为项目申报与项目认定环节。学院会给予已认定清单,对于其他未认定的项目,请同学们在规定时间内上报项目凭证,最终由本次评审委员会表决是否认证。
3、 本次对综合分一稿修改意见提交为邮件形式。要求同学根据模板表格填写完整后,结合作证材料一同以附件形式将邮件命名为“综合分修改+学号+姓名”发送至邮箱:jsj_zzb@yeah.net。
4、 本次奖学金评定采用“签名确认制”,一旦在“确认栏”签名代表“已核实并确定无误”请各位同学谨慎查看需要确认的材料,方可签名确认;代签需要书面或电话委托,方为有效。
5、 对于制度与流程中未涉及的问题,最终解释权由2015/2016学年计算机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所有。
请各学生按照通知要求全力配合此次奖学金评定工作,并认真学习奖学金评定条例,根据自己的真实情况如实上报相关信息,并能对每次公示结果及时做出反馈,确保评定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 奖学金评定办法(适用于2013、2014级)
附件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综合测评分细则(适用于2013、2014级)
附件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适用于2015级)
附件4: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综合测评分细则(适用于2015级)
附件5:计算机学院15-16学年一二三等奖学金名额分配
附件6:16年13级综合分终稿(公示) (公示期至10月20日12点)
附件7:16年14级综合分终稿(公示) (公示期至10月20日12点)
附件8:16年15级综合分终稿(公示) (公示期至10月20日12点)
附件9:拟获得奖学金名单
附件10:一、二、三奖学金申请表(模板) (13、14级适用)
附件11:单项奖学金申请表(模板) (13、14级单项及15级全部类型)
附件12:2015-2016学年奖学金公示稿 (公示期至26日中午12点)
共青团浙工大计算机学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