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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8 01:15:00 发布人:周超 阅读量:1153

各位研究生同学

根据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资助工作的安排,现组织开展学院2016/201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研究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并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的浙江工业大学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认定办法及程序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一档,依照认定的程序,凭民政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开展认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一档,凭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件进行审核和认定,可适当简化程序。

三、认定标准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五类生,包括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低保边缘家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5倍以下的学生,其他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

老生提醒:上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如家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不再提交《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上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请出示相关证明

四、认定工作日程安排

1、9月2012:00之前,请申请困难生研究生的同学交贫困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到郁文楼B楼403蔡老师处.

3、9月20日-21日,学院认定工作组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进行认定。

4、9月21日,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名单及认定结果公示

未尽事宜,请与研究生辅导员蔡雪老师联系,联系人:蔡雪,电话:85290122,邮箱:caixue0577@zjut.edu.cn 。

附件:

1、 《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认定结果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