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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李卓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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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大计团〔202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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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十佳优秀团干、十佳优秀团员、十佳青年志愿者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部:
为了增强广大团干、团员争创先进的意识,通过评选和表彰一批示范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青年志愿者来树立典型,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向先进学习,提高各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发挥团员队伍在各级团组织建设中的积极作用。现将2024年度团内评优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先推优的对象及条件
(一)示范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 成立满1年(截止2025年4月30日),获得过院级及以上优秀团支部等团内集体荣誉,2024年度无不合格团员。
2. 能落实完成《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团支部基本任务。政治建设好,注重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青年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基础好,按期换届,班子配备齐整,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管理严格。组织建设规范、团情底数清晰,发展团员和推优入党程序严、质量高,“三会两制一课”和主题团日等组织生活规范落实;联系服务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推动解决青年利益诉求,为青年成长提供有效服务;作用发挥好,组织团员青年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学院的中心工作、志愿服务等“急难险重新”工作创先争优、积极奉献,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员模范带头作用突出,服务大局成效好,团支部凝聚力和示范性强。
3. 在2024年度学校团委推进“示范团支部”和“智慧团建”工作中所开展的支部活动成效显著。“智慧团建”系统团支部及成员信息不完整的(标红),或未100%完成学习情况和团员年度评议等级录入的,不能参评示范团支部。
(二)优秀团干的评选条件
1. 对党忠诚,具有较强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头脑清醒、立场坚定,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
2. 注重提高青年群众工作本领,带头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向青年学习,勤于思考钻研,善于开展理论政策宣讲和思想引领。工作积极负责,在思想引领、组织建设、科技创新、校园文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工作中取得较好成绩。
3. 热爱党的青年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勇于改革创新,面对“急难险重新”任务冲锋在前、迎难而上,对错误言行和不良习气敢于坚持原则、驳斥斗争。能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具有奉献精神,乐于为师生服务,反映青年呼声。
4. 带头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团中央“六条规定”精神,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勇于开展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组织和团员青年的监督,党组织放心、青年满意。
5. 团龄一年以上,年度评议需为“优秀”,若是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发展团员编号,未有不规范发展入团的情况。
6. 学生十佳优秀团干要求本年度内至少担任团内职务半年及以上,个人智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在班级或专业前五名之内(含),2024年度无不及格课程,在工作中有突出贡献,各方面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 团龄一年以上,年度评议需为“优秀”,若是2017年以后入团的须有全国统一发展团员编号。有信仰,讲政治。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爱戴党的领袖,带头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高度统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希望和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重品行,争先锋。带头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先争优。树立集体主义思想,维护民族团结,正义感、责任感强,积极传播青春正能量。热爱劳动、崇尚实干,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刻苦钻研、勇攀高峰,在专业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和学生工作等方面实绩突出,团结带动青年作用明显。
3. 模范遵守团章,积极主动履行团员义务,正确行使团员权利,组织观念强,努力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尊崇宪法法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4. 十佳优秀团员要求个人智育成绩两学期平均在班级或专业前五名之内(含),2024年度无不及格课程,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四)十佳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条件
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思想政治素质好,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热爱志愿服务工作,积极践行志愿精神,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奉献意识。工作积极负责,志愿服务业绩突出,年度志愿服务时长在30小时以上。必须是注册志愿者,在重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或者曾负责大型志愿者活动的优先,符合优秀志愿者的各项标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团支部或个人不得推荐参评:
1. 近2年内团组织被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给予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的或纪律处分的;
2. 近2年内有违法违纪行为、违背社会主义道德或公序良俗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 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团组织长期不换届、不配齐团干部、不开展推优入党工作,落实基层组织改革、学校共青团改革、指导学生会改革等全团重大部署和重点工作不得力的;
4.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20〕13号)和《新时代共青团员先进性评价指导大纲(试行)》、《新时代共青团激励机制指导大纲(试行)》(中青办发〔2020〕3号)通知要求,团员年度参加志愿服务时长少于20小时的一般不得参与团内评优;
5. 2023-2024学年智育排名未达到班级或专业50%;
6. 保留团籍的中共(预备)党员,2024年度未缴清团费的,不再参与团员年度评议和团内评优。
二、评先推优的工作程序及名额分配
(一)工作程序
1. 示范团支部的评选。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23年10月26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发布)要求,对照通知规定的评选条件,结合团支部工作考核的有关办法,采取团支部申报,民主评议,集体讨论决定的方式,确定校级示范团支部,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2.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选。学生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评比以团支部为基本单位进行。各团支部要对照评比条件,由支委会提出建议名单,在团支部会议上进行民主评议,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确定申报名单,报学院团委综合考评后统一公示(各A类社团评选的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志愿者,须报校团委后经学院基层团委统一公示),最后报校团委审批备案。
3. 校级十佳优秀团干须从校级优秀团干获得者中进行推选,校十佳优秀团员须从校优秀团员获得者中进行推选。校级优秀团员团干的获得者可申请参评十佳优秀团员团干,学院团委组织线下答辩遴选,推选1名候选人上报校团委参与最后评审。十佳青年志愿者的评选,按上述流程推报1名候选人。
(二)名额分配
按照截至2025年3月的数据,校级示范团支部占支部总数的5%,校级优秀团干占团员总数的0.5%,校级优秀团员占团员总数的1%。此外,另有若干校级学生组织团内评优名额,由校级组织自行组织推选。
院级示范团支部、院级优秀团干、院级优秀团员由各学院自行评选,院级示范团支部的比例应不超过学院团支部总数的10%,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比例分别不超过学院团员总数的5%。
保留团籍的中共(预备)党员,2024年度未缴清团费的,不作为团员测算基数。
学院 | 团员人数 | 优秀团干 | 优秀团员 | 团支部数 | 示范团支部 |
本科2021级 | 453 | 2 | 4 | 19 | 1 |
本科2022级 | 469 | 2 | 4 | 19 | 1 |
本科2023级 | 421 | 2 | 4 | 18 | 1 |
本科2024级 | 328 | 2 | 4 | 18 | 成立不满1年 |
硕士2022级 | 296 | 1 | 3 | 12 | 1 |
硕士2023级 | 324 | 2 | 4 | 12 | 1 |
硕士2024级 | 321 | 2 | 3 | 12 | 成立不满1年 |
博士、教工 | 148 | 1 | 2 | 1 | 不符合评选条件 |
三、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在思想上、组织上高度重视此次团内年度评优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对照申报条件,严把人选政治关、品行关、形象关。基层团组织规范化建设对标定级情况、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团员教育评议等次、推优入党工作情况等信息,均依据“智慧团建”系统记载情况进行前置审核,不合格者不得推报参评。
(二)各级团组织应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评优工作情况,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把团内评优工作做好。切实保证团内评优工作的质量,严格控制、规范评比,宁缺毋滥;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征求意见,提高评优工作的透明度。
(三)要把评先推优工作与建立增强共青团员意识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通过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的总结、表彰、宣传、推广,营造学习先进典型的浓厚氛围。获评十佳的优秀学生榜样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校院级的宣讲分享活动,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活动和基层团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四)此次评优工作覆盖面广、影响大、任务重,为了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各级团组织要按时、按要求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时间安排为:
1. 3月18日前,各年级团(总)支部按照下发的优秀团员、团干和示范团支部数量比例,通过团支部讨论提名、年级团总支统一研究,确定年级团总支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2日的公示并无异议后,将附件1、附件2、附件4于3月20日18:00前发送至jsj_tw@zjut.edu.cn。年级团总支确定推荐人选时,建议通过公开答辩等形式进行;
2. 学院团委将所有名单(包括校级学生组织推选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优秀团员、团干和示范团支部;
3. 获评校级优秀团员、团干的团员,和符合“十佳志愿者”评选条件的团员,于3月25日至3月29日期间,将附件4和答辩PPT发送至jsj_tw@zjut.edu.cn;
4. 学院根据情况另行通知组织线下答辩,于4月10日前公布最终结果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于4月15日统一整理后发送校团委。
附件3:2024年度浙江工业大学十佳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青年志愿者推荐表.doc
附件4:2024年度浙江工业大学(学院)团内评优推荐名单.doc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3月10日
报送:学院党委、院办、学工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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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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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