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四届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学术之星”评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18 13:07:59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718
各位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工业大学关于加强学生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的若干意见》精神,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的深入开展,进一步营造我校学生参加学术科技创新活动的良好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四届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十佳学术之星”评比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参评学术成果范围
评比成果为参评对象在校就读期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产生的学术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著作、学术竞赛、专利与软著、科研项目等。
三、评比标准
见附件一《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十佳学术之星”评比标准》。
四、评比进程
(一)学生申请阶段
12月17日—12月20日,学生提交书面材料至学院团委。
书面材料包括:(1)第四届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十佳学术之星”申报表(书面材料+电子材料);(2)学术成果证明材料(已发表论文的复印件或正式录用函复印件,学术专著原件及封面、目录等含证明信息页的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授权证书或软著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申请书中含发明人信息页的复印件,科研项目立项文件复印件等)。
(二)学院审核阶段
12月21日-12月23日,各学院学术委员会(或相关组织)根据申请学生上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并根据《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十佳学术之星”评比标准》择优推荐2人参加学校评选。
(三)学校评比阶段
12月25日-12月30日,主办单位负责对学院上报候选人的材料进行审核、评比。评比时,候选人按专业分为人文社科类、机械信息类、生物化工类、艺术建筑类。各类别以得分总和为依据,分别选取前3名(艺术建筑类选取第1名)候选人授予“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十佳学术之星”称号。
若评比过程中出现对计分依据有疑义等情况,由相关专家和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评审小组负责评审、决议。
五、其他
联系人:姚晓敏;联系方式:85290681。
材料报送地址:郁B403。
邮箱:zjutacm@163.com。
共青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