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07 21:08:45 发布人:admin 阅读量:1025
各位同学、老师: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团浙联〔2010〕13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省教育厅、省科技厅、团省委、省财政厅决定实施2013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现将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
二、主办单位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科技厅
共青团浙江省委 浙江省财政厅
三、管理机构
四家主办单位联合成立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公室(简称“实施办公室”)。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负责协调与指导工作,团省委负责具体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省财政厅负责项目经费管理。
四、资助对象
全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生及其团队。(其中,下列学生不能担任2013年度项目负责人:①2012年度项目负责人;②2014年4月前离校的学生)
五、申报类别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请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六、项目申报
按照学校文件要求,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申报项目分为:直送项目和评审项目。
1、直送项目:
①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可直接报送参加省级评审:
(1)学校立项的“挑战杯”竞赛重点培育项目;
(2)项目从未受本计划资助。
②凡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学院可自行确定相应数量(最多不超过2项)的其他项目直接报送参加省级评审:
(1)学校立项的“挑战杯”竞赛重点培育项目;
(2)项目曾受本计划资助。
我院共有3个项目获得“挑战杯”竞赛重点培育,其中1项目已经获得2012年度新苗人才计划资助。
2、评审项目:
①评审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办法,根据上一年度学院立项(附件1)和结题情况划定学院报送校级评审项目数,今年我院可推荐申报项目共8项,具体项目类别(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的比例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再作确定。
②项目根据团队成员最高学历分为本科生组与研究生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两者报送校级评审的比例。报送时请按本科生组、研究生组分别排序。
根据学校相关要求,新苗人才计划将重点资助“挑战杯”创业计划大赛和“挑战杯”课外学术作品竞赛参赛项目。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遴选合适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学院“挑战杯”培育计划项目申报。
七、项目资助
立项项目按国库财政专项经费和学校配套经费1:1给予资助,资助额度由学院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分期确定,详见《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经费管理办法》(附件2)。
八、实施要求
1、计划每年实施一期。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不超过一年。请各学院根据申报程序和要求,按项目申报限额数择优统一推荐项目,并按本科生组、研究生组(以团队成员中最高学历为准)分别排序。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
3、项目资助采用学生个人或组队申请的方式进行,其中组队申请的每组人数不超过5人,且均为在校学生。
4、项目结题基本要求(附件3)。
5、学院将按研究生组、本科生组(以团队成员中最高学历为准)分别排序后上报学校。
A材料清单:
①直送类项目:项目正式申报书一式3份,要求格式规范。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
②评审类项目:项目正式申报书一式3份,,要求格式规范。项目汇总表一式1份。
B上交时间:2012年12月11日10:00——16:30
C上交地点:学生工作办公室(郁B403),姚晓敏老师。
D电子邮箱:zjutacm @163.com,邮件标题:“项目名称”+“2013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
九、项目评审流程
1、对申报材料进行申报类别审查、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及格式、内容审查,凡不符合要求的项目直接取消立项资格。
2、学院将组织专家团队对申报项目进行评选,并根据要求报送学校评审。
十、其他事项
资助计划入选者及其指导教师不得替换,资助金额不得截留,各学院要加强对大学生科技创新资金的管理,专款专用,专帐核算。项目完成后,入选者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总结报告和项目资助预算执行情况表等资料。实施办公室根据入选者的项目执行情况和总结报告建立信用档案,对完不成项目或不能按规定提供完成情况资料者,调整下一期学院的申请名额。实施办公室将对项目执行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入选者弄虚作假骗取资助,一经查实,将撤销其入选资格、追回资助经费并取消其今后本计划的申请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通报批评。
2012年12月7日
申报书及要求.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