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中国移动杯•第一届浙江省大学生人工智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01 18:46:19 发布人:徐瑞吉 阅读量:3
为强化大学生在人工智能领域的前沿技术探索与应用创新能力,推动理论知识向实际应用的深度转化,实现智能产业应用落地,同时发现和培养一批具备潜力和才华的人工智能未来之星,为浙江省乃至全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经研究,决定举办中国移动杯•第一届浙江省大学生人工智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组织
主办单位: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
承办单位: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独家冠名协办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杭州市人工智能学会、钉钉(中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网易数之帆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飞致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一)竞赛组委会
竞赛组委会负责制定竞赛方案,确定竞赛题目、形式和流程, 聘请专家开展竞赛评审,认定评审结果,仲裁争议事项,对竞赛组织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等。竞赛组委会接受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委员会的领导,严格遵守竞赛组织工作纪律。
(二)竞赛秘书处
竞赛秘书处设在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具体承担竞赛的组织工作,并处理日常事务。
二、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设算法挑战赛、场景应用挑战赛和创意赛3条赛道。具体赛题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
(一)算法挑战赛
本赛道设置3个赛题供参赛学生选择,分别面向低空经济、信息安全和行为安全等前沿领域,聚焦企业实际需求,旨在通过竞赛加速 AI 技术的落地应用与成果转化。
(二)场景应用挑战赛
本赛道含“开放专题”和“揭榜挂帅”两个赛项。“开放专题”赛项根据浙江产业需求,遴选四大专题21个场景,校企合作参赛 (企业方作为数据要素等资源提供方,不作为参赛选手),企业资源表详见附件1的附表。“揭榜挂帅”赛项聚焦智能体、四足机器人、智能制造等领域,联合大型国有企业、行业龙头企业等共同发布赛题5个。参赛学生根据赛题技术需求,给出项目应用案例、解决方案或产业化项目成果
(三)创意赛
参赛学生围绕浙江省“315”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程和“415X” 先进制造业集群的建设需求,依托“钉钉”、“网易”和“MaxKB”平台,充分发挥创新能力,构建人工智能赋能应用场景。参赛学生可自由探索应用场景,提交具有原创性的参赛作品。
三、参赛对象和要求
浙江省及长三角地区其他省市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学生均可参赛,参赛学生不允许跨校组队,且只能代表学籍所在学校参赛。学生以团队形式参赛,设队长1名,算法挑战赛团队人数(含队长)不超过3人,其他赛道团队人数(含队长)不超过8人;队长限报1支队伍,未担任队长的团队成员同一赛道限报1支队伍。每支参赛队可设1-2名指导教师,鼓励企业导师参与指导,但至少需有一名为参赛队所在高校的在职教师,指导教师不允许跨校指导。
本竞赛允许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高专学生参赛,各个赛道设置研究生组、本科生组和高职高专组,参赛队伍组别按队伍中最高学历参赛者来认定。
四、竞赛安排
1. 赛题和规则发布:各高校通知学生选题;参加场景应用挑战赛的学生,应尽快与合作企业建立联系。
2. 竞赛校内报名:2025年 8月15日前。请参赛队伍扫描二维码进入钉钉群,上报参赛队伍信息,并填写《第一届浙江省大学生人工智能竞赛报名表》(见附件2)电子版,提交至云盘:
https://pan.zjut.edu.cn/collection/2e5484e5d821b44f66997da86dbdab89
钉钉群:
https://qr.dingtalk.com/action/joingroup?code=v1,k1,cqEslj8HejeSWPVzJk4Wr9+m/lqxCp3IFkx83PxGBoQ=&_dt_no_comment=1&origin=11?
3. 作品上传:2025年9月26日前。竞赛组织方将报名队伍信息导入赛事管理服务系统后,请各参赛队长及时登录系统进行注册并完善信息,后续的作品上传和网评初审均在系统进行。
4. 预赛:2025年10月中旬。对参赛作品进行线上评审,取成绩排名前30%的参赛队参加决赛。
5. 决赛:2025年11月。算法挑战赛原则上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场景应用挑战赛和创意赛决赛原则上采用路演和成果展示(演示),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五、竞赛规则
1. 竞赛正式报名结束后,参赛队不得变更赛道或选题,也不得增减参赛队员,参赛队员不得变更所属队伍。
2. 参赛者需对竞赛数据严格保密,不得将数据用于竞赛以外的任何目的,竞赛结束后需按照组委会要求删除或归还数据。
3. 参赛队需独立完成竞赛,比赛过程中不得有违规行为,提交的所有作品资料应遵守匿名规则,不允许出现参赛队所在学校、团队或队员身份等相关信息,否则取消该队参赛资格。如有发现抄袭其他参赛者或使用未经授权的代码,或有擅自修改竞赛数据、比赛环境等行为,将取消参赛队的参赛资格。
4. 为保证竞赛的公正性,竞赛组织方将对评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竞赛结果公示之日起一周,逾期不再受理。
5. 参赛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参赛者所有,但竞赛组织方有权在竞赛宣传、成果展示等相关活动中使用参赛作品的部分或全部内容,无需另行征得参赛队同意。
六、奖项设置
1.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章程,本届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成功参赛奖,获奖比例上限分别为参赛学生的10%、15%、25%,成功参赛奖若干。研究生、本科生和高职高专组学生分别独立评奖。
2. 竞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同时评选“优秀指导教师”,对竞赛指导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七、联系方式
校内联系人:楼老师,电话:0571-85290665,18868831884
竞赛系统网站:https://zjrgzncontestc.woczx.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