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工业大学“‘浙报-阿里’极客计划”项目资助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08 10:49:00 发布人:吴俊威 阅读量:1034
“‘浙报-阿里’极客计划”是由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与阿里巴巴(中国)有限公司联合设立的大学生新媒体创新创业基金,主要资助校内大二、大三本科生及研究生在新媒体领域的创新创业成果。现将2018年度项目资助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个人项目,要求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及研究生。
团队项目,要求团队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大二、大三本科生及研究生,团队成员为我校全日制在读学生,且团队所有成员不超过6人。
二、项目类别
1、技术作品类(A类):主要包括新媒体领域的技术开发,包括软件、硬件以及网站、APP、微信平台等。技术开发类项目应包含作品本身、技术说明、支撑材料等。
2、传媒艺术类(B类):主要包括通过新媒体应用平台或技术平台完成的视频制作(微电影、广告、动漫等)、平面设计等。传媒艺术类项目应包含作品本身、设计说明、支撑材料等。
3、创业推广类(C类):主要包括新媒体领域成果、产品的推广,或新媒体模式下的创业计划项目、创业孵化项目及创业运营项目。创业推广类项目应包括新媒体领域成果或产品的介绍,推广或运营的成效,后续计划方案等。
三、评审程序及办法
1、项目将依据学生学历和项目类别进行分组。其中,依据学历分为研究生组和本科生组,以团队中最高学历者计(团队出现研究生即视为研究生组)。
2、评审专家评审。评审专家由校内人文社科类、信息技术类、艺术设计类专家,以及校外新媒体领域专家、企业家等组成。
四、评审标准
项目要具备契题性,内容要与新媒体领域相关;项目要具备参与性,参与主体应该是学生,指导老师或其他人员可以提供支持与帮助,但不能包办;项目要具备科学性、原创性、实用性、落地性。
具体如下:
(1)技术作品类(A类):项目必须具有一定的技术性和创新性,具有较强的实用性,具有一定的社会价值或经济价值。
(2)艺术设计类(B类):项目必须具有自己的创意,立意新颖,有较强的观赏性和艺术感染力,具有一定的社会效益。
(3)创业推广类(C类):项目计划合理,可行性高;或已企业化运营,经济效益良好;或已推广应用,社会效益良好。同时,项目市场前景广阔,后续方案合理可行。
同等情况下满足以下条件项目优先考虑:
(1)“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省级三等奖及以上的项目;
(2)“运河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或“运河杯”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校级特等奖、一等奖项目;
(3)已完成企业注册或入驻校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孵化的项目。
五、申报须知
1、申报者一经报名,视为接受本次计划的各相关条款;
2、所有项目一经提交均不退还,请提交前自行备份;
3、所有项目必须原创,团队须对该项目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并对项目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负责;
4、主办方有权对项目进行非盈利为目的的展示、展播、结集出版,或用于公益宣传、艺术教育、文化交流等非商业性活动;
5、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六、实施进程
1、自主申报
请申报同学将申报表、汇总表及完整的项目资料(如项目报告或创业计划书或运营报告、支撑材料等),电子稿发送到zjutjsj@163.com,邮件标题“负责人+阿里极客计划”,附件标题“负责人+项目名称”,纸质稿一式五份交至计D423(吴俊威老师处),截止时间:10月19日下午4点前。
材料包括申报表、项目简介、项目报告或创业计划书或运营报告、支撑材料、汇总表及项目相关照片。其中项目相关照片仅需上交电子稿,每张像素不小于1M,具体包括:①作品(产品)有代表性的照片2张;②团队成员合照2张及负责人生活照2张;③如项目已经完成工商注册,且申报负责人与法人不一致,需另行提交法人生活照2张。纸质稿一式五份交至计D423(吴俊威老师处),截止时间:10月19日下午4点前。
2、管理办公室初审
管理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
3、专家评审
专家对初审通过项目进行评审,并提交意见至评审委员会。
4、公示
校团委对评审委员会拟定的资助项目、资助金额进行公示。
5、基金会审核
基金会审核经公示的拟定资助项目、资助金额。
七、资助政策
每年择优资助10-30项项目,每项项目资助人民币1-3万元。
八、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浙报-阿里”极客计划项目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