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03 15:22:42 发布人:韩姝盈 阅读量:591
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5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学校决定在2025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全日制2025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3、若评选后不能正常毕业,荣誉将会取消。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评选条件为:
(1)遵纪守法,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关心爱护集体。
(2)学习成绩优秀,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或专业实践成果;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3)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名额:
学院省优名额20人,校优名额40人。
四、评选程序:
1月11日上午9点前,学生填写登记表及名册,发送邮件及上报纸质稿;
1月11日至1月14日,学院完成初评及公示;
1月17日,上报学校研工部审核。
五、上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2),一式2份,A4正反面印制。填写《2025届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见附件4)。
3、推荐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2份,A4正反面印制。填写《2025届浙江工业大学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见附件4)。
4、校优、省优可兼报;表格Excel格式,除序号外其他数据格式均为文本格式。登记表及名册打包后连同邮件名称命名为“校/省优+姓名”发送至hansy@zjut.edu.cn;纸质登记表上交计D423韩老师。(1月7日起至1月11日上午9点接收纸质稿)
5、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省优毕业生名单,最后由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
附件4 2025届浙江工业大学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xls
附件5 2025届省优校优拟获奖推荐名单 (公示至1月17日16点,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hansy@zjut.edu.cn).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