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08 10:29:00 发布人:周超 阅读量:1131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申请对象
2023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 申请基本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 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15000元/生,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生。
四、 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
1、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纸质稿),《计算机学院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其中《计算机学院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于11月8日17:00前上交至班级班长,班长于11月8日20:00前汇总收齐后上交至年级团总支;《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纸质稿)于11月13日12:00前上交至班级班长,班长于11月13日16:00前汇总收齐后上交至年级团总支。
2、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学业奖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经审核确定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校。
3、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核定。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浙工大发〔2022〕36号)
附件3:《计算机学院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附件4:计算机学院2023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稿(公示截止11月15日10:00,学费缴纳情况将根据计财处数据更新,可能有时间差;若有反馈意见,请联系年级辅导员,并发送邮件至chaozhou@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