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3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09 08:37:00 发布人:周超 阅读量:687
各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学校决定在2023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遵纪守法,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关心爱护集体;
(2)学习成绩优秀,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或专业实践成果;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3)博士研究生要求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在B类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论文署名第一或仅列导师之后的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
(4)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四、评选程序:
2月20日前,学生填写登记表及名册,发送邮件及上报纸质稿;
2月21日至2月27日,学院完成初评及公示;
2月28日,上报学校研工部审核。
五、上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2份,A4正反面印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见附件2)。
3、推荐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见附件2)。省教育厅将于确认名单后下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存放于毕业生档案中,空白登记表的下发时间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4、校优、省优可兼报;表格Excel格式,除序号外其他数据格式均为文本格式。登记表及名册打包后连同邮件名称命名为“校/省优+姓名”发送至chaozhou@zjut.edu.cn;纸质登记表上交计D423周老师。(即日起至2月20日下午4点接收纸质稿,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上交)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3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浙工大发〔2022〕40号),学校决定在2023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注册在校的全日制2023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2、延期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3、若评选后不能正常毕业,荣誉将会取消。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评选条件为:(1)遵纪守法,有较高的道德修养,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处分记录,关心爱护集体;
(2)学习成绩优秀,取得较为突出的科研或专业实践成果;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3)博士研究生要求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在B类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论文署名第一或仅列导师之后的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
(4)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2)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3)研究生期间获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名额:
省优名额18人,校优名额37人。四、评选程序:
2月20日前,学生填写登记表及名册,发送邮件及上报纸质稿;
2月21日至2月27日,学院完成初评及公示;
2月28日,上报学校研工部审核。
五、上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2份,A4正反面印制。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见附件2)。
3、推荐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见附件2)。省教育厅将于确认名单后下发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空白登记表,填写完整后存放于毕业生档案中,空白登记表的下发时间省教育厅另行通知。
4、校优、省优可兼报;表格Excel格式,除序号外其他数据格式均为文本格式。登记表及名册打包后连同邮件名称命名为“校/省优+姓名”发送至chaozhou@zjut.edu.cn;纸质登记表上交计D423周老师。(即日起至2月20日下午4点接收纸质稿,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上交)
5、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省优毕业生名单,最后由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
附件3:2023届省优校优拟获奖推荐名单 (公示至2月27日16:00,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chaozhou@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