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工业大学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19 04:20:00 发布人:周超 阅读量:1415

各班级、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浙工大发〔2014〕41号)文件精神,现将2021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1级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
二、申请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奖励标准
    博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15000元/生,硕士研究生一年级学业奖学金为8000元/生。
四、学业奖学金评定程序
    符合评定资格的研究生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附件2,纸质稿),《计算机学院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附件3,电子稿),并于11月22日16:00前上交至班级班长。班长于11月22日19:00前汇总收齐后上交至年级团总支。
    学院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新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统一审核,经审核确定学业奖学金候选名单并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送学校。 

    学校审核后,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并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核定。 

五、学费代缴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按时缴纳足额学费的研究生,将取消享受学校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为落实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帮扶政策,现组织开展我校 2021/2022学年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的工作。
    申请对象: 

    2019、2020 、2021级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
        1、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为特困。
        2、已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
        3、即将办理或续贷就学地贷款的研究生。 

    还未缴学费,需要办理学费代缴的同学请填写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附件4,纸质稿),于11月22日一并上交至班级班长。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 浙工大发〔2014〕41号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申请表

附件3:计算机学院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汇总表

附件4:2021年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

附件5:计算机学院2021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名单公示稿(公示截止11月25日16:00,若有反馈意见,请发送邮件至chaozhou@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