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学院2018届省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预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1-16 05:24:00 发布人:朱文博 阅读量:1254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2018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进行确认的通知》和《浙江工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荣誉称号评比办法(试行)》(浙工大发〔201454号),学校决定在2018届毕业研究生中评选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并在此基础上推荐浙江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8届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校级优秀毕业生的基础评选条件为:

学习成绩优秀,取得科研或专业实践成果;

博士研究生要求在A类期刊或三大索引收录刊物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学术型硕士研究生要求在B类以上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论文,论文署名第一或仅列导师之后的第二作者,作者单位为浙江工业大学;

在校期间获得过2次(项)及以上的奖学金(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或荣誉称号。

同等条件下,非在职研究生和毕业论文成绩优秀者优先。

2、省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进行评选。省教育厅的确认条件如下: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公益活动和创新创业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研究生期间获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等学业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不含二等学业奖学金和新生入学当年的各项奖学金);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评选名额:

省优名额8人,校优名额18人。 

四、评选程序:

123前,学生填写登记表及名册,发送邮件及上报纸质稿;

127日,学院完成初评及公示;

2月初,上报学校研工部审核。

五、注意事项:

1、此次预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毕业时学位论文达到要求,可授予优秀毕业生称号。

2、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1),一式2A4纸正反面印。填写《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见附件2)。

3、申请省优秀毕业研究生同学需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2份,A4纸正反面印制,可参见样表(附件4)。填写《浙江省普通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名册》(见附件5)。

3、校优、省优可兼报;表格Excel格式,除序号外其他数据格式均为文本格式。登记表及名册打包后命名“校/省优+姓名”发送至zhuwenbo@zjut.edu.cn;纸质登记表上交计D423朱老师。

4、校优秀毕业研究生及推荐省优毕业生名单,最后由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确定。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名册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4: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样表)

附件5: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生生名册

附件6:2018届省优校优拟获奖推荐名单(公示期至2月1日,如有疑问请发送邮件至zhuwenbo@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