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12 10:36:00 发布人:朱文博 阅读量:892

各班: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未按时缴纳足额学费的研究生,将取消享受学校各类研究生奖助政策。为落实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研究生的帮扶政策,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2018学年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的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5、2016、2017级研究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
1、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为特困。
2、已成功办理生源地贷款。
3、即将办理或续贷就学地贷款的研究生。
说明:2016/2017学年申请代缴、但并未按计财处要求将学业奖学金优先代缴所欠应交学费,导致不能及时扣款的学生,今年将不得申请代缴学费。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工作日程安排
1、10月24日前,不符合申请学业奖学金代缴学费的研究生,及时缴纳足额学费(计财处健B419),否则学校将停发放其奖助学金。
2、10月24日前,申请代缴学费的研究生填写《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附件2)电子稿命名为“姓名+代缴学费申请表”发送至zhuwenbo@zjut.edu.cn,纸质稿导师签字后上交至计D423朱文博。

3、10月27日前,各学院认定工作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议、认定。


附件1:20162017学年学业奖学金后扣款不成功学生名单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研究生代缴学费申请表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