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级本科生创新创业实践学时认定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3-12 14:00:36 发布人:朱明杰 阅读量:417
各2021级本科生同学:
经学生自主申报,学院审核认定,现将21级创新创业实践学时认定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公示期:2025年3月12日-2025年3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邮箱jsj_kczx@zjut.edu.cn。认定工作相关制度文件见附件。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3月12日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教务处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课堂学分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工大教〔2021〕29号.doc
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创业学院关于印发本科生第二课堂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标准的通知-浙工大创业学院〔2023〕3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