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旷课学生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2-08-26 08:00:00 发布人:俞舒澜 阅读量:214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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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大计团[2022]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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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通报批评的决定
学院各团支部:
以下同学在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旷课达8课时以上,根据《关于计算机学院学生无故旷课及晚自修处罚条例》,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1次。望以上同学引以为戒,不旷课、不迟到,自觉遵守学校、学院有关相关规定。
202003340312 林雨威
202003151511 李丹宁
202103340307 成子骏
202103151115 罗 兰
202003150621 邢自然
202003150722 苏源昌
202103151114 刘畅宇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给予 通报批评 决定
报送: 毛诗焙、朱文博、张苗苗同志
抄送: 各团支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2年8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