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宋翘楚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6-23 02:28:00 发布人:俞舒澜 阅读量:710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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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大计团[202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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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宋翘楚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学院各团支部:
202003151313 宋翘楚
202003150722 苏源昌
202003151011 娄茂恩
202003150405 郭思泽
202003151314 陶驿诚
202003151321 姚志豪
201806061604 顾修齐
202003150718 马思凡
202003150427 周凌霄
202003150207 李昊君
202003151405 高 畅
201906061326 王文昊
201906061727 张凌韬
201619630310 金祖洲
201906150108 李天宇
201906150210 廖一强
201906061511 刘 星
201906062024 谢雨辰
201906062028 余浩东
201906062401 曹楷承
201906062524 邢毕胜
以上同学在890综合事务管理中心课堂点到过程中,无故旷课累计达4学时以上,根据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课堂无故旷课及晚自修处罚条例,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的处分,望以上同学能及时改正,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按时到课,其他同学引以为戒。
二O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给予 通报批评 决定
报送: 毛诗焙、朱文博、张苗苗同志
抄送: 各团支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1年6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