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章志怡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4-08 08:51:00 发布人:朱文博 阅读量:353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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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大计团[2021]0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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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章志怡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学院各团支部:
201806061422 章志怡
该同学在后勤公寓检查(3月22日-3月28日)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告知书及承诺书》,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1次。望其他同学能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学院有关相关规定,确保寝室安全。
二O二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给予 通报批评 决定
报送: 毛诗焙、朱文博、张苗苗同志
抄送: 各团支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团委 2021年4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