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段蓓蓓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19 02:12:00 发布人:朱文博 阅读量:685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学院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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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工大计团[2021]0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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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段蓓蓓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学院各团支部:
201806061906 段蓓蓓
201806061612 沈哲煜
201806061619 王恺昕
201806062728 朱济弱
201806060118 钱 涛
201906062512 刘洲豪
201906061616 王 涛
201906062511 刘书亮
201906061606 蒋一丁
202003340131 郑 阁
202003150715 李佳怡
201706061825 吕荷弟
201706061803 石军士
201631020420 姚森峻
以上14位同学在后勤公寓检查(1月4日-1月10日)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告知书及承诺书》,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1次。望其他同学能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学院有关相关规定,确保寝室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团委
二O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