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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段蓓蓓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1-01-19 02:12:00 发布人:朱文博 阅读量:685

共青团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软件学院委员会

浙工大计团[2021]01



关于给予段蓓蓓等同学通报批评的决定

学院各团支部:

201806061906    段蓓蓓

201806061612    沈哲煜

201806061619    王恺昕

201806062728    朱济弱

201806060118    钱  涛

201906062512    刘洲豪

201906061616    王  涛

201906062511    刘书亮

201906061606    蒋一丁

202003340131    郑  阁

202003150715    李佳怡


201706061825    吕荷弟

201706061803    石军士

201631020420    姚森峻



以上14位同学在后勤公寓检查(14-110日)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管理办法(试行)》、《浙江工业大学学生公寓安全管理告知书及承诺书》,给予以上同学通报批评1次。望其他同学能够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学校、学院有关相关规定,确保寝室安全。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团委

O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