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7 09:31:00 发布人:朱文博 阅读量:2162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浙工大发〔2017〕45号(附件1),现组织开展我校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 9月28日-10月13日,新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www.zhxg.zjut.edu.cn)进行在线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请参考系统操作手册(附件2),在系统申请完毕后,将相关材料交给班长。
3. 10月14日-10月20日,认定工作组对申请人进行民主评议,认定困难学生等级,并将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公示;
注意事项:
1. 相关材料要求:加盖乡镇及以上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或其他困难证明材料;五类生(包括低保家庭、烈士家庭、由社会福利机构监护和列入农村五保户的学生以及残疾学生)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可凭民政等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件进行认定,不需要乡镇以上民政部门再盖章证明;
2.请使用校内网进行智慧学工系统在线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如出现页面显示错误、系统不稳定等错误敬请谅解,可在刷新页面或重新登录后继续操作。同时各学院请及时反馈错误信息,以便更好地完善该系统。
如有不明,请与学工办吴老师联系,电话:8529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