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计算机学院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14 16:09:02 发布人:官馨馨 阅读量:893

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第五章 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 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党员档案管理等有关规定,为做好毕业季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毕业党员档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毕业去向统计

毕业生党员于5月27前完成《毕业生党员毕业去向登记表》填写,填写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展开(通过支部下发登记表),具体需填写毕业生毕业后去向类别、转出党支部名称等,此阶段,毕业生党员需先联系去向单位的党组织准确名称,具体情况分为:

● 毕业后升学就业的毕业生党员需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新单位

● 毕业后未升学未就业工作变动较多较大的毕业生党员一般将党组织关系转至经常居住地(联系街道或户籍所在地);

● 出国境留学学习的高校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也可以根据实际转移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或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如果申请保留在学校的,须同步填写《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经支部审核、学院党委审批后保留组织关系在原党支部。

● 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二、毕业生党员材料归档

按照党员档案应归入人事档案的要求,毕业生党员离校后其党员档案随人事档案一并寄出。

转正流程工作完成后,党支部负责党员档案的清点、检查、整理工作如缺《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请双面打印,由党员个人填好、签字,支部书记写好意见、签字,再拿到组织员处盖章放入档案袋。支部于6月9日前清点整理完毕毕业年级党员档案。6月10日-14日,学院将安排毕业生党员材料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密封盖章归档6月17日前,全体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交接给年级辅导员,党员档案归入人事档案寄送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

6月底,人事档案寄出后,学院将组织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出工作。

● 如党组织关系转接至省内,通过浙江省“红色根脉强基系统”进行网上接转。该系统为学校党员组织关系线上转接的唯一渠道;

● 如党组织关系转接至省外,由学院党委开具纸质介绍信。学院根据事前填报的《毕业生党员毕业去向登记表》中信息,凭学院开具纸质介绍信(如下图)到接收单位党组织报道并办理转接手续,并将介绍信回执寄回学院备案,否则无法完成转出手续。回执寄回收件人信息将在介绍信上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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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档案整理与转出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程序

人员

5月27日前

毕业生党员完成《毕业生党员毕业去向登记表》填写

毕业生党员、党支部

6月9日前

支部检查毕业生党员档案

党支部

6月10日-14日

审核毕业生党员档案并密封

党支部、组织员

6月17日

交接毕业生党员档案,放入人事档案

组织员、毕业年级辅导员

7月

人事党员档案寄送

年级辅导员

7月

党组织关系转出

学院党委、接收单位、毕业生党员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不及时转接,可能有什么影响?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未转出前,应由毕业前所在党支部管理教育。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九条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

无故不及时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是组织观念淡薄、组织纪律性不强的一种表现。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出后,出现过期、改派、遗失、抬头单位错误等情况时,及时联系党支部向学院申请重新发起转接组织关系。

请每位毕业生党员珍视党员身份,自觉做好个人组织关系转接工作!


附件1:党员出国(境)保留党籍申请审批表

党员保留(停止)党籍审批表.docx


附件2: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中国共产党党员基本情况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