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入党积极分子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5 16:58:32 发布人:练义欣 阅读量:509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开展入党积极分子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转专业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 认定标准
1.推荐材料完整,至少包括入党申请书、同入党申请人谈话记录表、团支部推荐意见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每半年一次考察记录)、每季度一篇思想汇报等;
2.已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并取得证书的入党积极分子,证书有效期为两年,证书过期要求重新参加我校党校的学习培训;
3.存在以下情况的,一律不予认定:入党申请书、谈话记录表、团支部推荐意见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思想汇报等材料缺失;申请入党时未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到确立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短于3个月;思想汇报等主要入党材料,对党的性质、宗旨、指导思想等引述不完整不准确,与党章规定不相一致,错误抄袭痕迹明显等。
三、认定流程
转专业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认定及审核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必须由各党支部书记认真落实,由学院党委开展审核。
学院将对资格审核结果及时发布公告,对通过资格审核认定的同学,建立积极分子资料库,纳入学院入党积极分子统一管理范围。对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同学,取消入党积极分子资格,当相应条件满足时,可在团支部内重新“推优”。
四、汇总统计
请各党支部汇总所辖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填写钉钉群中《入党积极分子认定表》截止时间4月25日上午10点。如有任何问题,联系练老师,85290085。
中共浙江工业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