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7 05:23:00 发布人:张苗苗 阅读量:542
学院各学生党支部、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做好在我院共青团发展党员的工作,切实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素质,增强团组织的战斗力,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在学习、工作、生活中发挥模范作用,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优说明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共中央组织部、共青团中央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和学校《关于“推优入党”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文件精神,“推优”工作在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党委组织部和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各学院团委具体组织实施。团组织推荐的优秀团员,经党组织讨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所规定的党员发展的基本条件,积极拥护和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年满十八周岁的团员,遵守团的章程,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群众基础好,学习认真,成绩突出,责任心较强,甘于奉献;
3. 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主动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满六个月(根据学校要求一般情况下需满足6个月时间条件);
4. 党支部已经派人谈话,推优对象已通过党校600题考试;
5. 截止目前,本学期青年大学习参与至少2次(含2次)。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作为“推优”对象:
1.上学期考试考察课程中经补考后有不及格课程;
2.上学期或上一学年成绩居年级或专业或班级后30%;
3.学校行政处分期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推荐:
1.省级(含)以上表彰的先进个人;
2.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及青年志愿者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3.在省级以上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4.校级(含)以上表彰的各类先进集体的学生骨干及在其中起主要作用的团员;
5.如在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实践创新等某方面表现突出,经学院团委讨论研究,认为确可向党组织推荐的情况;
6. 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明显,青年大学习学习完成率达到100%。
三、团内推优程序
各年级各团支部推选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10名。博士研究生不限制名额。
(一)团支部召开推优大会(3月17日-3月25日)
1.须到场人员:班主任(本科生)、党员领航员(本科生)/相关党建联系人(研究生),参会团员人数需达全体团员人数的4/5以上。
2.团支书主持会议,报告到会团员人数,说明此次推优大会的基本情况,提出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应具备的条件,简要介绍符合条件的参加此次推选的共青团员。
3. 参加此次推优的共青团员进行自我陈述。内容主要涉及入党动机、最近一年的学习(综合测评成绩、奖学金情况、竞赛获奖等)、工作(任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第二课堂等)和生活情况进行个人陈述。
4.自我介绍结束后,由到会的本支部团员无记名投票,若投票人认为无候选人满足要求,可以弃票。投票结束后,当场公开唱票、监票。由非推优对象的团员负责唱票和监票。
5. 得票过半数(应到会团员人数的一半)的共青团员获得本次团支部向所在党支部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资格。
(二)学院团委审核(3月28日-3月29日)
推优大会结束后,以团支部为单位由团支书将附件1:《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纸质稿每人一张)、附件2:《浙江工业大学团支部“推优”大会记录表》(纸质稿每个团支部一张)、附件3:《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统计表》(电子稿)收齐上交年级团总支,各年级团总支将附件1、附件2收齐后交至学院团委审核盖章(计D419张苗苗老师),附件3:《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统计表》(电子稿)汇总好后发送到党建邮箱zjut_jsj_dyzj@163.com(3月27日前,各年级团总支)。
团委审核并盖章后,由各党支部领回《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3月29日下午14:00-16:00,计D419官老师)。
四、确定积极分子(3月30日-4月10日)
在团支部“推优”的基础上,各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无支委会由正式党员表决)或支委会讨论确定积极分子,并于4月10日晚19:00前填写上报附件3:《优秀团员推荐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统计表》(以支部命名)至党建邮箱zjut_jsj_dyzj@163.com。
注:党员之家负责将各年级团总支汇总好的附件3,以支部为单位分类下发各支部(3月28日前)。
五、党委审核、公示(4月11日-4月13日)
学院党委确认各支部拟确立积极分子的情况,并公示名单,公示期3天。
六、党支部归档、培养考察
公示结束后,各党支部将公示无异议的入党积极分子建档,并指派培养联系人(每1位入党积极分子指派2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进行为期一年的考察。各支部至计D419领取《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并将其入党申请书、谈话记录表、优秀团员做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一同归档,由党支部保管。
七、推优的纪律
各支部在推优过程中要严肃、认真、公正,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拉帮结派,不准循私舞弊,不得委托投票。对推优过程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处理,除取消相关责任者在校期间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外,将给予团内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情节严重者,由学院团委上报学校给予相应的行政纪律处分。
八、监督与举报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学院团委书记:张苗苗 党委组织员:官馨馨
电话:0571-85290715
邮箱:zhangmm@zju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