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2024年立项项目结题验收、2025年立项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6 16:07:38 发布人:科技辅导员 阅读量:223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深化新发展阶段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深入实施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研究决定开展浙江工业大学国家级和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2024年立项的国家级、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及2025年立项的中期检查的通知

一、结题验收事宜

(一)结题验收程序:

(1)项目组提交验收申请材料:①结题申请书(附件6-7)(含15000~20000字的结题报告);②相关的支撑材料(论文、专利、实验装置、获奖情况等,可扫描的照片)。将材料上交系统,并提交至云盘https://pan.zjut.edu.cn/collection/a3c5181118f4f3f21b120a7396bd45b6

(2)学院组织相关专业老师(副高以上)组成的专家组(3-5人),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开展,时间另行通知:①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完成情况。(PPT陈述每项5~8分钟);②验收组老师察看相关支撑材料,论文、专利、实验装置、获奖情况等。其中创业实践类项目需证明产生了实践成果,如独立或合作注册公司等;③验收组老师对项目进行提问并评议;④形成验收结论。

(3)5月26日前完成验收工作,验收完成后验收小组成员对项目成果的理论意义、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进行评价,坚持分类评价、绩效评价和过程评价相结合,确保客观真实、全面系统、科学规范,并签字。结题项目需在校级平台完成结题操作(具体见校级平台操作手册)

(二)学院验收时,需对项目结题所产生的论文、专利、获奖、著作权、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开发的软件或设备、创业实体等相关成果做好梳理总结,国家级立项填写《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附件8)、校级立项填写《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成果登记表》(附件9)。并将优秀的结题项目制作成电子展板(无固定模版,需写明是项目出处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以及立项年份,大小小于5M,格式为JPG),有国家级项目结题学院至少有一个项目制作电子展板。

(三)2025年项目若完成也可以予以验收,2024年以前延期未结题项目此次务必完成结题工作。

三、中期检查事宜

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进行自查,自查的具体要求如下:

(1)立项项目完成一份自查报告,阐述立项之后的研究开展情况以及阶段性成果,学院负责收集和审查。

(2)填写附件:国家级立项数据统计表(2025年国家级立项项目)(附件11)、校级立项数据统计表(2025年校级立项项目)(附件12)。

(3)省级、国家级立项项目需在还需在校级平台操作上传中期检查自查报告(具体方式见操作手则)。

(4)请于5月15日前上交至云盘https://pan.zjut.edu.cn/collection/680e3f84eadd296d2424e3e0e8d89891,压缩包命名为【负责人姓名-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中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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