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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计算机学院2026届省级、校级 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2-27 18:24:27 发布人:张凯豪 阅读量:855


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浙教办函〔2025〕181号)要求,现就我校2026届本科省级优秀毕业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优秀毕业生评选以在校期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为依据(四年制本科为前三学年排名,五年制本科为前四学年排名)。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须符合下列条件:(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大学期间获得校设奖学金、校级十佳大学生、校级十佳志愿者、校级优秀学生、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共产党员、校级优秀团员、校级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其他相当奖项 1 次(项)及以上;(2)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在良好及以上。

2.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确认2026届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申请省级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除满足以上评选条件外,需在大学期间获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2次(项)以上。

3.健行荣誉生在健行学院参评,相关评选办法由健行学院制定。

二、评选程序

1、学生通过钉钉问卷报名参评,学院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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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院评选时间安排

(1)3月5日前,学生完成报名;

(2)3月11日前,学院完成初评及院内公示。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软件学院、人工智能学院)

2026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