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学院关于202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第二批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0-21 14:20:33 发布人:科创中心 阅读量:20
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团浙联〔2010〕13号)、《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实施办法》及省项目办公室公室相关通知,现将202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第二批项目结题、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与验收范围
202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第二批结题验收项目(未参与第一批结题的项目和第一批尚未达到结题要求的项目,具体详见附件4)。
二、结题与验收内容
1、项目申报书中规定的内容以及各项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情况、项目经费的实际支出情况。
2、校团委关于202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要求2024》。
三、结题与验收时间
课题负责人于2025年11月21日前上交结题相关材料。
四、结题与验收程序
1、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要求2024》(附件1)各学院对项目材料进行初步格式审查和支撑材料审查。
2、各学院组织专家以答辩或书面评审形式对学院新苗立项项目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意见并在专家组验收意见栏签字。(学院评审验收会暂定11月24日)
3、校团委对项目结题材料的格式和支撑材料进行复查,形成校级验收意见。
4、本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通过和验收不通过,验收通过项目由校团委报省项目办公室申请项目结题。
5、对于验收不通过项目、无法申请正常结题项目、无正当理由自行中断项目,校团委将追回部分或全部已拨专项经费,并相应减少学院下一期立项指标。
五、相关注意事项
1、结题材料
(1)结题材料模板、清单与叠放顺序详见附件2《项目结题材料模板》和附件3《浙江省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结题材料请于2025年11月21日前上交(提交链接为https://pan.zjut.edu.cn/collection/3241fa4b72385613c5c3c87e5bcc43aa)(将以学院为单位上交至学校),要求文本材料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电子材料通过科创系统进行上传系统(操作方法详见附件5)。其中,电子材料上交必须按要求(附件3)拼接整合成一个文本(Word版本+PDF版本各一份)。
(2)由于新苗经费尚未到回收时间,结题报告中“三、项目经费使用情况中《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经费收入及支出明细表》”可先不填,等项目经费执行完后填写具体支出情况再进行补交替换,提交时间、方式及要求另行通知。
附件
附件1:浙江工业大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验收要求2024.doc
附件3: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结题材料清单及注意事项.doc
附件4:2024年度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暨新苗人才计划第二批结题验收项目.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