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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计算机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19 09:28:53 发布人:吴琦聪 阅读量:1884

202220232024级本科学生:

根据本年度我校奖学金评比工作总体进程安排,现对我院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基本信息

1.国家奖学金:10000/人,一次性发放,学院共11个名额。

2.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依据《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见附件)进行评选,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学院成立奖学金评审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评审工作。

4.奖学金评审小组

长:严昊、孔祥杰

员:汤颖、田贤忠、刘志、李燕君、杨良怀、郝鹏翼、袁莹、谭郁、张苗苗、楼柯辰、刘丹、练义欣、杨禹、吴琦聪、孟飞、包晗、朱明杰、李卓伦、张凯豪、魏佳艺

二、评选要求

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有1项或2项都没有进入前10%,但均达到前30%(含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具体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强自立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第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自国际和全国新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的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横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得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8)其他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三、评选程序

1919正式启动评选工作,工作小组研究后划分固定名额(2022级4人,2023级3人,2024级2人),剩余2个机动名额各年级竞争。正式通知学生开始申请。

2920--9251200,申请学生按附件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样表(2025)》要求填写《附件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版)》,纸质版上交至计算机楼D423办公室老师处,电子版邮件及证明材料发送至wuqicong@zjut.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均命名为【姓名+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逾期作自动放弃。

3926930,学院完成国家奖学金评比、审核确定本学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评定后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资助中心审核。

4、之后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评审,评审推荐结果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审推荐结果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可前往校党委学工部网站查看公示情况。

四、注意事项

  1、《浙江工业大学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附件1 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样表(2025)》、《附件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版详见附件;申请表务必严格按照填写要求填写。

2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荣誉奖金都不可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与校内各类奖学金荣誉可以兼得,奖金不可兼得,按最高额度发放。

3、本学期涉及跨学院转专业的同学,国家奖学金请到原所在学院申请。

4、有任何疑问请咨询学生工作办公室计算机楼D423老师,电话:0571-85290681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国家奖学金申报材料填写说明及样表(2025).doc

附件2: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5年版本).doc

浙江工业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实施办法 〔2025〕43号.pdf